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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教师挂职锻炼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信息员5  来源: 时间:2019-04-28 15:52:32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根据《温州商学院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办法》(温商院行政〔2017〕16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8-2019学年挂职期满集中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2018-2019学年纳入教师实践能力培养计划,由各学院选派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且已完成预期计划和任务的教师(附件2)。

二、考核程序与材料

1. 个人提出申请。挂职期满,教师应围绕挂职期间所从事的工作、取得的成绩与成果、对所承担的课程实践教学所起的作用等方面,撰写总结报告并提交“温州商学院教师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表”2份(附件3)。

2. 学院初步考核。各学院在与挂职单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了解、核实教师挂职锻炼的情况和挂职单位的评价意见,从而对挂职教师取得的业绩成果进行全面客观评价,提出初步考核意见。

3. 学校集中考核。挂职教师须做专题报告,汇报、交流实践体会和实践成果;学校教务处组织实践锻炼考核小组,结合教师挂职锻炼的工作计划、挂职单位的考核意见,并根据教师挂职期间的工作总结、专题报告等评定考核等级,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专题报告时间:2019年5月15日(周三)下午13:30开始

专题报告地点:1-208

4. 结果公示与审定。考核材料于5月13日前由各学院统一送交教务处审核,由学校教务处核查,最后报学校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联系人:柯珂(779157)



附件1:关于印发《温州商学院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办法》.pdf

附件2:温州商学院2018-2019学年挂职锻炼教师名单.xls

附件3:温州商学院教师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表.doc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