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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学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9-03 浏览:

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

       为保证本学期学生工作有个良好开端,请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务必要组织做好开学初各项学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和有序开学,请通知学生提前领取“温商校园码”返校入学务必出示“校园码”。领取方法https://mp.weixin.qq.com/s/U8mnFQUnLjQIuCxful3vlg。辅导员请及时登录xgxt.wzbc.edu.cn,在师生管理->我管理的班级,查看各自的班级信息,并检查学生防疫信息提交情况,及时审批。

二、学生返校报到、注册相关工作

        1.老生9月7日(星期二)报到注册、班务活动,9月8日(星期三)正式上课; 9月8日上午9:30前班级将《温州商学院老生报到、注册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报送至各自辅导员,辅导员收集后报送至刘爽老师处(ls740893047@163.com)。

       注册流程:管理学院学生持学生证到水心书院办公室所属辅导员处注册。

       报到流程:2018、2019、2020级学生9月7日报到,9月8日正式上课。学生须在9月7日登陆温商智慧校园-学生报到(2021年秋季学期)完成报到。

        2.新生按学校要求报到:9月11日,已被我校录取的浙江省外2021级本、专科新生;省内外2021级菁英计划学生;9月12日,已被我校录取的浙江省内全体2021级本、专科新生。9月13日-18日组织开展新生始业教育,9月22日-30日进行新生军训。

        3.在学生注册报到时,建议提醒学生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向家人报平安。

        4.做好学生返校期间患流行病或重大疾病学生的自查和反馈工作,填写《温州商学院学生返校身体情况反馈表》(见附件2),请于9月8日上午9:30前各辅导员收集好,报送至朱晨老师处(825031628@qq.com)。

        5.做好因心理疾病休学学生申请复学的相关工作,及时向中心提供医院康复证明与情况说明。

三、开学准备工作

       1.学院在9月10日之前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布置相关工作任务,安排班务活动。

       2.9月6日、9月7日安排教室、寝室卫生大扫除。

       3.及时了解学生返校思想动态,各辅导员、学院领导可根据实际情况下寝室。

四、开学两周内工作安排

       1.加强学生寝室管理工作。各辅导员全面排查学生住宿情况,进一步更新《温州商学院学生住宿数据库(含校外住宿)》(见附件3),请于9月13日(星期一)14:00前报送至曾宪森老师处(2353566206@qq.com),并对校外住宿学生进行走访,要求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的规定做好校外租住学生的定期汇报工作。同时发现私换寝室等现象,严格按照《温州商学院学生迟归、夜不归宿及私换寝室专项检查制度》进行处理。

       2.书院辅导员夜间值班9月5日正式实施,9月8日起校门口夜间值班开始。

       3.寝室卫生检查、晚归将于9月8日开始,执行新的检查制度。晚归、私换床位或夜不归宿者,将予以处分。

       4.积极做好教师下寝室工作。各专业老师、班主任、辅导员应于开学第一周内下寝室走访,对自己所在班级中有校外住宿学生的做好走访摸底工作。

       5.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习生活等状况,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工作。

       6.请各辅导员按照《温州商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信息表》格式(见附件4),建立学院学生数据库,老生数据于9月15日(星期三)10:00前报送至朱晨老师处(825031628@qq.com)。

       7.本学期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工作力度,9月8日开始学风检查,采取校、院两个层面督导检查,每周进行学院学风检查排名。

       8.各班主任于9月17日之前务必做好主题班会的开展,要求以“学习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为主题,开展学习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学风建设、寝室文明建设的相关规定的专题班会,于9月18日(星期六)14:00前将《温州商学院班会记录表》(见附件5)表发至刘爽老师处(ls740893047@163.com)。

       9.各辅导员更新《温州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见附件6)于9月13日(星期一)10:00前报送至缪新新老师处(376518548@qq.com)。

       10.全面关注和重点掌握学生假期后的心理动态,各班主任、辅导员对全体老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摸排,通过谈心谈话、排查上课情况、班委同学或家长反馈等方式开展,并安排专人与当事人谈心谈话,积极主动提供帮助。对存在严重心理问题及以上的学生,请辅导员填写《老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汇总表》(附件7),并于9月16日(星期四)前报送至吴旭秋老师处(502889150@qq.com);做好因心理疾病休学学生申请复学的相关工作,及时向中心提供医院康复证明与情况说明。

五、学生保险理赔工作

        做好学生保险工作。8月31日之前(含)出险的,请于开学两周内携带材料如下:(1)原始病历附出院小结(医生签字或医院盖章);(2)原始发票附费用明细清单(医院盖章);(3)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单;(4)其他证明(如急诊证明、转诊证明、外伤报告)(学院网站学生入口处下载专栏可下载);(5)身份证复印件;(6)户口所在地(非温州地区)定点医院就医的还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7)温州瓯海合作银行存折复印件到学生事务部周昕老师(水心1-111)处办理理赔手续(意外伤害、生病住院学生及特殊病种门诊),8月31日以后出险的,另行通知办理。

       请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高度重视,克服困难,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附件.zip


 

管理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