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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级本科生选择学术导师工作的通知

作者:会计学院  来源: 时间:2018-06-21 浏览:

根据《温州商学院本科生学术导师制管理办法(修订版)》(温商院行政〔201819号)(附件1)的要求,会计学院决定开展2017级本科生选择学术导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

为培养我院学生的创新精神,锻炼学生利用专业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最终能在本科阶段发表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并作为替代本科毕业论文的依据(参考附件2,以毕业论文替代当年的最新文件为准),学院拟在2017级本科生中遴选出具有创新精神和科研潜力的学生,并为其配备学术导师。

二、原则

1、遵循自愿报名和双向选择的原则。

2、教师自愿报名担任学术导师,学生亦可决定是否进入学术导师制环节学习。

3、导师可根据自己的要求选择拟指导的学生,学生亦可根据自己的偏好向导师提出指导申请。

三、导师选聘

1、选择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关心学生,学风正派的教师作为学生的候选学术导师。

2、每位导师应根据自身研究兴趣和专长,提出可供学生研究的、与学生所学专业方向相符且符合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课题或方向。

3指导教师拟指导学生数量不受职称限制,但每人每届学生指导人数原则上最多不超过10。毕业论文指导环节按当年标准分配指导学生人数,若所指导学生已经发表论文实现了毕业论文多样化替代,这部分学生不占用该教师当年毕业论文指导人数指标。

4、学院根据导师选聘结果,列出候选导师名单。

四、双向选择

1、导师提出自己的遴选标准和考核要求。

2、有意向选择学术导师的学生,需填写《参与学术导师制学习申请表》(附件3)并交与拟选择的导师。

3、导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标准决定是否接受对该生的指导。

4、可以根据学生报名情况,适时调整学术导师或增加学术导师拟指导学生人数。

五、权利和义务

1、导师应恪尽职守,耐心细致地开展指导工作,努力实现既定研究目标。

2、学生在接受导师指导期间,如若不愿继续接受该导师的指导,或指导教师认为不适合对学生继续指导,经师生协商一致,都可在2020101日前,向学院办公室提交《更换(放弃)学术导师申请表》(附件4)。

3、原则上,如果学生在指导期间,未能完成本科毕业论文多样化替代目标,该生依然列入导师名下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名单。

4、对于未参与学术导师学习环节、未完成双向选择或放弃学术导师制学习的学生,学院将在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给学生安排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六、进程安排

1613日,学院召开全体教师学术导师工作动员大会。

2615日,教师填写并提交《学术导师信息表》(附件5),发送至491283589@qq.com

3619日,正式启动学生选导师工作。

4630日,完成双向选择工作,导师将《学术导师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6)。

本项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刘陈静

联系地址:综合楼-B453

联系电话:86599321

 

附件1:温州商学院本科生学术导师制管理办法(修订版)

附件2:温州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多样化管理办法(修订版)》

附件3:参与学术导师制学习申请表

附件4:更换(放弃)学术导师申请表

附件5:学术导师信息表

附件6:学术导师学生名单汇总表

                                                                                        温州商学院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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