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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6-11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73 号),浙江省教育厅现开展 2022 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第二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及范围

根据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要求,2022 年面向全省高校拟立项建设 800 门左右课程思政示范课程、500 项左右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100 个左右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10 个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和 15 所课程思政建设示范校。各校按分配的数量限额推荐(见附件 1、2)。

2022 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第二批)分评审类和备案类 2 类,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和示范校为评审类项目,示范课程、教学研究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为备案类。上述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 2 年(其中示范课程验收时须至少经过 2 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一)示范课程。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立项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 2 个学期或 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优先推荐已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已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的课程。学校要合理分配不同类型课程比例,实现全覆盖,不能集中在某一类型课程。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的课程须在申报书封面注明学校推荐排序。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每人每年限申报 1 门示范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最多参与申报 2 门示范课程。

(二)教学研究项目。项目主持人仅限 1 人,须承担主体研究任务;参与人参与申报本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不超过 2项。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基层教学组织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优先推荐具有跨校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教研相关活动、共享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相关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

(四)教学研究示范中心。中心要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中心支持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有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并开展推广共享。

(五)示范校。围绕六个“着眼”,坚持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和课堂教学的基础地位,从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体系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评价激励机制等进行整体统筹谋划,课程思政覆盖到所有院系、所有学科专业和所有教师,课程思政教育在全省有示范引领作用。

二、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

各学院须于2022年7月7日下午16:00之前汇总本学院申报信息并将《汇总表》(见附件2)、《申报书》(见附件3-6)电子版1份和纸质版申报书一式4份报学术事务部。学术事务部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做好组织推荐、评议评审、校内公示等各环节工作,向省教育厅申报。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和备案审核,并经公示等相应程序后正式发文立项。

2022年7月18日各高校登录“www.zjooc.net”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3—7),各校申报教师需在工作网注册并由所在高校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取得账号及密码(申报教师若有省平台账号的,登录工作网的账号及初始密码已默认设置成其省平台现有账号及密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治霞,779972/678281;

邮箱:xssw10@wzbc.edu..cn。

 

附件:1.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本科)

 2.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3.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4.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5.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

 6.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

 7.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校申报书

 

学术事务部    

202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