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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学院  来源:管理学院 时间:2022-05-14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22号),2022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开始,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项目限额数

今年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的限额数尚未公布,参照去年限上报3项(如有变化,6月30日另行通知)。

二、关于项目资助经费

按照浙教办函〔2022〕122号文件精神,每项资助经费0.5万元。

三、关于项目立项的基本要求

1.重点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碳达峰碳中和、海洋科技、农业科技、共同富裕、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以及浙江省相关“十四五”规划阐明的重点研究方向,注重加强基础研究。认真落实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 SCI 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以及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

2.项目主要资助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含)〕。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建有合理的梯队。

3.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

4.一线教师主持项目的比例不得低于60%。

四、申报方式

1.申报者认真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1),并上传至“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ky.zjedu.gov.cn)。网上填报截至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2.申报者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必须与上传至“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的项目保持一致。

五、申报材料

1.《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1份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版。《申请书》电子版请以“申报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同期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2.《论证活页》(见附件2)一式5份及电子版。《活页》电子版请以“项目名称”命名,《活页》标题和表中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等背景信息,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参加评审。

3.《单位汇总表》(见附件3,由学院或部门统一提供,个人无需单独提交)纸质版一式1份及电子版。

请各位申请人将所有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交学院或部门汇总,由科研秘书汇总后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于截止日期前统一提交学术事务部。

六、申报截止时间

各单位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将汇总表和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22年7月1日前交学术事务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治霞;

联系电话:座机短号779972/手机短号678281;

电子邮箱:xssw10@wzbc.edu.cn;

地址:1-205。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

2.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论证活页

3.2022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学术事务部  

  202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