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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2年度温州市科技局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学院  来源:管理学院 时间:2022-04-20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各类机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建设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温州市科学技术局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温州市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2年温州市科研项目计划分为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基础性公益科研项目两类。

(一)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

1.申报对象:申报单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管理规范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

2.重点支持方向:围绕数字经济、智能装备、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电气、鞋革、服装、汽摩配、泵阀等五大传统支柱产业及相关特色优势产业,重点在前沿技术探索、关键共性技术以及产业化等方面研发、突破一批核心技术,研制一批自主创新产品;创新联合体项目聚焦激光智能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和储能、数字安防、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产业创新链。根据前期技术攻关需求征集,经专家评估,形成相关领域申报指南(见附件),并聚焦新能源、激光及装备等工业领域重点凝练10项攻关技术作为榜单(见附件,揭榜项目指标须全覆盖且不低于榜单指标)。

3.补助额度及方式:根据相关文件和实施细则以及年度科技专项经费预算给予补助。

4.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5.申报方式:采用按榜单、申报指南申报和自主申报相结合方式。

(二)基础性公益科研项目

1.申报对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公益机构。

2.重点支持方向:开展行业技术发展和技术升级的关键共性技术研究,资源环境、人口健康与保障、公共安全、减灾防灾、农业与农村发展等社会公益领域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软科学研究等。

3.补助额度:项目分财政资助立项和经费自筹立项两种立项方式。实行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无须编制预算。项目资助金额根据温政发〔2020〕13号等文件和相关实施细则以及年度科技专项经费预算给予补助。

4.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其中软科学项目不超过1年(主动设计的软科学项目不超过3个月)。

5.申报方式:采用主动设计(榜单见附件)和自主申报相结合方式。

二、申报条件及限项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必须依托单位进行申请,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的各类人才申报。

2.项目负责人的以往科研项目实施执行情况以及验收结题、资金筹措、经费管理、科研诚信、知识产权保护和接受监督检查方面情况良好。

3. 申报时有在研项目逾期未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申报限项要求

1.同一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市级科研项目原则上为1项、最多不超过2项。有在研项目受限的须在申报截止日前取得项目验收证书或通过验收结题,否则不予受理或推荐。

2.已有在研基础性公益项目的,可再申报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

3.同一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不同类别的科研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国家和省市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科企通”(网址:??????span>

(二)申报时间。申报系统于2022年4月20日开放填报。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下午14:30。

(三)审核推荐。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

项目的组织申报、初审,严格审查科研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做好相关项目的伦理审查和择优推荐工作,坚持“谁能干让谁干”的原则,科学精准推荐申报项目。

四、其他事项

(一)各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研发主要内容、技术指标及研发投入(不含财政投入部分)不允许修改调整。

(二)项目立项签订合同后,项目资助经费通过“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进行兑付。

咨询电话:秦治霞   779972/678281

 

附件:

1.2022年度温州市工业领域主动设计(揭榜挂帅)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榜单

2.2022年度温州市工业领域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申报指南

3.2022年度温州市农业、社发领域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申报指南

4.2022年度温州市软科学主动设计(揭榜挂帅)项目榜单

 

 

学术事务部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