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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瓯海区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的通告

作者:  来源: 时间:2009-08-06 浏览:

    为加快构建我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落实省、市、区社区卫生服务有关政策要求,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各医疗卫生单位的需求,按照编制管理要求,经研究决定,全区医疗卫生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14家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4 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表1、2),其中招聘 56名,选调 18 名。
    二、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学历。
    4、具有岗位要求所需的条件。
    5、选调人员均需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副主任医师年龄放宽到45周岁。
    6、父母或配偶一方为瓯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户籍不限;在区域调整前至今,一直在丽岙中心卫生院或仙岩镇卫生院工作的临时聘用人员(连续聘用时间达7年以上的),凭单位证明,户籍不限。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0 9年 8 月 8 日— 9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
    3、报名要求:
    (1)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生源地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或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其他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交免冠单寸近期照片3张。
    (3)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格可到瓯海区人事劳动局网(rsj.ouhai.gov.cn)上下载,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4)招聘的需求数与报考数达到1:3开考,否则相应核减招聘选调计划数或不开考。因比例不足而取消招聘计划数,允许报考者在统一报名结束后三日内改报同类其他岗位。
    (5)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09年6 月 30 日。
    四、考试内容和要求
    1、考试时间与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总成绩的计算:公共知识的30%、专业知识的7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同分者,医学专业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临床医技岗位招聘(选调)人员患有血液传播类疾病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在瓯海区人事劳动局网(rsj.ouhai.gov.cn)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资格,不再替补。
    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
    整个招聘过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工作由区人事劳动局、区卫生局组织实施,邀请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通告由区卫生局、区人事劳动局负责解释。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卫生 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 通知
抄送:市人事劳动局,市卫生局,区委、区人大、区政府、 区政协办公室,区委宣传部,王素贞副区长。 温州市瓯海区人事劳动局、卫生局办公室 2009年7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