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发展学生党员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3-28 浏览:
发展党员是党建工作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同时也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工作。为了确保学院党员发展质量,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发展原则,依据《温州商学院基层党建工作指南》,并结合学院实际,经中共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就发展党员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发展流程阶段一:符合基本推荐条件
1、递交符合“基本材料”的相关材料
2、进入基本条件材料审核阶段
3、审核通过后确立进入考察阶段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无任何政治历史问题。
(二)无宗教信仰,无不当网络言论。
(三)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至少上学期和本学期无迟到、早退、旷课、晚归、教室内吃早餐等违纪现象)。寝室公寓表现良好(至少上学期和本学期寝室卫生检查、寝室安全检查无不合格情况)。
(四)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已满一年,并完成规定内容的培训教育,获得结业证书。
(五)专业学习刻苦认真努力,至少获得过一次奖学金,上学期考试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上学期无不及格课程或重修科目。
(六)根据学院党员培养方案,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满30个实践工时和20个理论工时。
(七)入党积极分子按时递交思想汇报(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起每季度一篇,详见附件一),并要求入党积极分子主动与所属辅导员或支部书记谈话至少满4次(每次间隔至少2个月),与党建联系人谈话至少满4次,达到入党积极分子过程培养和考核的要求,届时需要提供谈话记录本作为考察依据。如有发现有临时补谈话记录的现象,取消本次发展机会。
(八)表现特别优秀的,经学校或学院推荐,根据情况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九)符合以上基本推荐条件者,与所在班级党建联系人联系,填写《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进入审核环节,同等情况下适时采用赋分规则。
(十)辅导员及党建联系人谈话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所有奖项证书及工时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本次发展党员自主申请截止为2022年4月1日周五18: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发展流程阶段二:考察阶段
(一)对满足基本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进入民意测试阶段,由公示人所在班级对其进行民意测验。
(二)党支部认真听取党小组、党建联系人、党员的意见,综合民意测评结果,对候选人入党动机、党的理论知识等进行公开答辩,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候选人。
(三)所在党支部的支部书记对其谈话并作出评价。谈话及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示人的平时表现、政治立场、态度及思想情况等方面,并提交支部委员会商议人选名单。
(四)根据各支部提交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候选人名单结果进行二次公示。
发展流程阶段三:学院党委预审
(一)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后,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进行集中教育和考察,并获得结业证书。
(二)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一般由本党支部正式党员担任,教师入党介绍人可为该生辅导员或正式党员的专业教师。
(三)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发展对象要自觉接受和配合党组织的政治审查工作。
(四)党支部将发展对象人选报上级党委备案,列为发展对象。党委对党支部确定的发展对象人选进行审议。
(五)基层党委预审发展对象合格后,党支部一般在一个月之内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事宜。
备注:
1.在必要情况下,将通过赋分的方式,客观地评价进入考察阶段人员的各方面综合素质。
现将赋分流程通知如下:
*赋分细则(仅供参考)
(一)二次公示无异议者,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人选多于本学期发展名额的情况下启用管理学院《赋分细则》(详见附件),并递交赋分相关材料。
(二)进入赋分材料审核阶段。
(三)审核结束后公示赋分分数,并按照赋分结果排名确定发展人员名单。
附件《赋分细则》
(一)学业成绩赋分:
注:学业绩点来源于各个学期管理学院学生公告公布的专业成绩排名中的“学业绩点”。上学期学业绩点来自教务系统“成绩统计”中的平均学分绩点。届时需要提交相关的成绩截图。
(二)各项奖学金赋分:
奖学金类别 | 国家奖学金 | 省政府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 | 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 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 | 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 |
分值 | 8 | 5 | 4 | 3 | 2 | 1.5 | 1 |
注:届时需要提供奖学金证书复印件。
(三)活动、竞赛奖项赋分:
活动、竞赛奖项级别 | 国家级 | 省 级 | 市 级 | 校级 | 院级 | |||||||||||||||
一 等 奖 | 二 等 奖 | 三 等 奖 | 其 他 奖 | 一 等 奖 | 二 等 奖 | 三 等 奖 | 其 他 奖 | 一 等 奖 | 二 等 奖 | 三 等 奖 | 其 他 奖 | 一 等 奖 | 二 等 奖 | 三 等 奖 | 其 他 奖 | 一 等 奖 | 二 等 奖 | 三 等 奖 | 其 他 奖 | |
分值 | 12 | 11 | 10 | 8 | 8 | 7 | 6 | 5 | 5 | 4 | 3 | 2 | 3 | 2.75 | 2.5 | 2 | 2 | 1.75 | 1.5 | 1 |
注:其奖项仅限定于学科竞赛类(其中网络知识竞赛类奖项不予加分)、文体竞赛类、科技创新类奖项,团体奖项赋分减半,奖项级别以证书上的印章为准。届时需要提供奖项证书复印件。
(四)证书类赋分:
证书 | 英语 | 计算机 | |||||||
英语四级 | 英语六级 | 英语八级 | 二 级 | 三 级 | 高级程序员 |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初级 |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中级 |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资格(水平)考试高级 | |
分值 | 1 | 2 | 4 | 2 | 3 | 4 | 5 | 6 | 7 |
注:届时需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成绩截图。
(五)工时赋分:
超出义工工时(即30个实践工时和20个理论工时)的部分按5%折算成赋分分值。
中共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