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08.09级中开展09-10学年第一学期第二次推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会计学生党支部 来源:会计学生党支部 时间:2009-11-25 浏览:
推优即推为入党积极分子,也是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的简称,是青年团员迈向党组织的必要程序。为做好会计分院09-1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团组织推优工作,现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时间:2009年11月25日—2009年11月27日(中午11:50)
二、推优条件
1、共青团员,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分院党校已结业或高中结业,但需提供结业证书原件,积极参加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类活动,无违纪记录。
2、政治思想先进,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了解党的历史,关心党的发展,并且关注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
3、推优条件
年级 |
班级推荐人数 |
推荐条件 |
奖项要求 |
备注 |
08级 |
各班级1人 |
期中考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65分 |
分院2次以上的人奖项 |
需提供奖项原件 |
09级 |
各班级2人 |
期中考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5分 |
有奖项者优先 |
5、生活勤俭节约,寝室卫生保持良好,不使用大功率电器及电脑等电器。
6、凡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者,处分期间内不予推优。有迟到、早退、旷课记录,或存在各类违规违纪情况,本学期不予推优。凡在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受到各种处分者,延长其考察时间。
班级推荐程序:团支书组织召开全体团员会议,对符合基本推荐条件的同学在班级内部进行公开选举(与会人数须达到班级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在27日之前将候选人名单交至辅导员老师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注:名单确定后于
若每班只有一名同学符合上述基本推荐条件,则以同意、不同意、弃权形式进行投票表决。
08级班级推荐表交至俞同学处,联系电话:15258627673/537673;
09级班级推荐表交至朱同学处,联系电话:13806886404。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分院财务管理系学生党支部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分院会计系学生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