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

当前位置:管理学院 > 学生事务

关于2022-2023学年管理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管理学院  来源:管理学院 时间:2022-11-30 浏览: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学院学风建设和发展,促进安全文明校园建设,根据《温州商学院学生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管理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管理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班级。

二、评选办法与步骤

参见《2022温州商学院学生手册》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163-164页)。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23年3月15日前,各班级应对照《2022温州商学院学生手册》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附件1),填写《温州商学院优良学风班申报表》(附件2)与《温州商学院优良学风班考核评分表》(附件3),并以责任书的形式向全班同学书面汇报,经全体班级成员、至少两名任课教师以及辅导员审核签字后,统一将纸质版报名表交至经世楼213(2-213),同时发送相关材料至纪检部邮箱:glfyjj@163.com。

2.2023年3月30日前,参评班级集体照片及宣传材料将于经世楼集中展示,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

3.2023年4月,监督考核期间,学院检查组将定期考查参评班级学风情况。   

4.2023年5月上旬,参评班级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中答辩,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评选出院级优良学风班,并按照学院班级总数的5%推优至学校进行资格复查,复查通过的班级评定为校级优良学风班。

5.2023年5月下旬,入选班级进入学校审查,确认后由学校统一公示、造册、发文、表彰。

表彰方式

1.由学院评选出院级“优良学风班”(本、专科分别进行评选),由学院授予荣誉称号,给予全院表彰,获得院级奖励;

2.学院将推荐班级总数的5%进行校级优良学风班评选(本、专科分别进行评选)。校级优良学风班奖项如下:

(1)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全校表彰;

(2)获奖当学期增加 1个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

(3)获奖当学期增加 1个入党推优的名额;

(4)奖励500元班级经费。

 

本次活动秉承着真实诚信的原则,上交材料不得作假或伪造,如有发现材料不真实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

刘老师 19518136415

张同学 18767597952

胡同学 13819804080

 

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1:温州商学院“优良学风班”评比办法.pdf

附件2:温州商学院优良学风班申报表.pdf

附件3:温州商学院优良学风班考核评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