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18级学生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奖学金、三好学生及2019-2020级学生2020-2021学年奖学金、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学院 来源:管理学院 时间:2021-11-27 浏览:
为了营造良好的学习气氛,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 2018级学生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奖学金、三好学生及2019-2020级学生2020-2021学年奖学金、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2018级学生第二学期评奖评优活动根据《温州商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温州商学院学生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进行;
2019-2020级学生学年评奖评优活动根据《温州商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温州商学院学生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
二、时间安排
11月27日-12月02日晚20:00 | 2018级在温商智慧校园上完成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各单项奖学金申请(学业奖学金、德育奖学金及三好学生无需申请,由学院评定),请仔细填写申报信息(请勿重复提交); 2019-2020级完在温商智慧校园上成2020-2021学年特等奖学金申请(学业一、二、三等奖学金及三好学生无需申请,由学院评定),请仔细填写申报信息(请勿重复提交)。 |
12月03日 | 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仔细审核,确定初评名单。 |
12月13日 | 学院将评选结果登记表送交学生事务部。 |
三、注意事项
1、评选工作要做到四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获奖名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2、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行为,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3、18级学生网上申请需注意以下几点:
(1)特长优秀、实践优秀、科技创新等奖学金申请时只能填写上学期所获得的荣誉(即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2)综测素质排名暂时统一填写“1”,等校优干院优干名单出来再进行更新(后期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学习部会进行核实);
(3)“获奖情况及荣誉”,请在表格中打字输入后,再点击“添加附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请上传完整、清晰的附件;
(4)提交之后,选择“缪新新”老师进行审核。
4、19-20级学生网上申请需注意以下几点:
是否实行综合考评选择【否】;
成绩排名即专业学业成绩最终排名。
联 系 人:缪老师
地 点:水心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