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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登记2015年科研业绩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来源: 时间:2015-11-03 浏览:

各分院、部门:

2015年科研业绩申报登记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平台

登录科研管理系统(见温州大学科技处或人文社科处网页首页左边栏目),进行填报申请。相关的科研业绩统计以系统登记的数据为准,不再另行申报,未登记到系统的业绩不予以核算。

二、登记范围

我院教职员工2014年尚未申报的、201511日至2015123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

三、学术论文、专著由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填报(需列出所有署名合作者,通讯作者、第一作者为学生或校外人员的请注明)并分配业绩,科研获奖、科研平台建设、项目、专利等各类科研业绩由负责人填报并分配业绩。一旦分配完成,今后不能对科研业绩分再行分配调整。

四、SCISSCIEIISTP收录的期刊论文请将论文PDF版及收录检索证明的扫描件上传系统(学校图书馆已开通SCIEI收录检索功能SCI收录的论文只需填写DOI以便核查,无需提交收录证明;EI收录的论文请上传收录证明电子版。若是外校开具的收录证明请提交原件。);其它计入科研业绩统计的期刊论文请将PDF版,或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的扫描件上传系统,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独立或第一署名学术著作将封面、封底和版次书号页的扫描件上传系统,并提交原件,同时要填写《温州大学学术专著科研奖励申请表》(请到科研管理系统下载)及提交支撑材料,原件审核后返还;科研成果获奖、应用与采纳成果、鉴定(评审)项目及已授权专利须上传扫描件,并提交证书原件

SCI收录论文根据2014JCR分区标准注明分区情况【查询网址:www.fenqubiao.com,用户名:wenzhoudaxue,密码:Kjc86596059(注意大小写),年底按2014年最新分区标准核算】,温州大学JCR分区情况认定的是大类分区。其他论文定级标准见2015期刊定级(请到科研管理系统下载查看)。

五、本次科研业绩,按照《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科研奖励实施办法(修订)》(附件1)以及《温州大学艺术创作奖励和业绩计算办法实施细则》、《温州大学柔性引进人才和离退休教师科研奖励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请到科研管理系统下载查看)。

六、登记流程及截止时间

科研业绩先由申报人录入系统,学院进行初审(系统显示机构通过),科技处和人文社科处进行复核审查(系统显示学校通过)。

科研管理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温州大学科研管理系统用户手册(请到科研管理系统下载查看)。

请各教师于20151120日前完成申报登记工作,并将纸质材料交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科研处(1-215)。

新入职教师科研管理系统用户名及密码,请核实工号后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电话:86599972779972,短号:668101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科研处

 

2015112

附件1.温城院〔2013〕26号:《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科研奖励实施办法(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