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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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暑期本科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学院  来源:管理学院 时间:2023-06-13 浏览:

各系、班级:

专业实习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根据《温州商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以及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本科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为保证专业实习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实习对象

2020级本科学生(含4+1学生)以及2022级专升本学生。

二、实习时间

2023年7月10日-2023年8月31日,实习时间不得少于4周,学生可根据实习单位要求适当延长。

三、实习方式

专业实习分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两种形式。集中实习由学院统一组织校企合作单位进行实习,部分企业会组织统一面试或简历筛选,根据面试结果及学院调剂确定最终的集中实习名单。自主实习则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实习。

实习期间,学生需要严格按照实习单位的员工管理规定正常上下班,出现违纪行为则取消专业实习成绩。

四、实习安全教育

为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提高学生实习实践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明白实习期间的相关安全问题,在专业实习开展前,指导老师需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学生需签署《温州商学院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

五、实习内容和任务

(一) 财会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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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管理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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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绩评定

 1.考核方式

 考查

 2.成绩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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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实习指导老师

本次专业实习共有56位指导老师,以下是专业实习指导老师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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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实习经费预算

根据学校文件《温州商学院实践教育教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专业实习参与集中实习的学生按每人200元划拨。预算费用内容包含学生实习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补贴。温州三区(鹿城、瓯海、龙湾)内凭公交车、打车、轮渡票据等实报实销,每人上限200元。温州三区以外的,按人均50元/天包干计算报销,上限500元。集中实习前,带队老师需在OA提交《温州商学院校外集中实习申请表》,实习过程中,务必保留好车票/发票,学生返校后以指导老师为单位统一报销。

 

          

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  

2023年6月13日  

 

1.温州商学院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docx

2.温州商学院专业实习单位反馈表.doc

3.温州商学院专业实习介绍信及回执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