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暑期本科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学院 来源:管理学院 时间:2023-06-13 浏览:
各系、班级:
专业实习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根据《温州商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以及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本科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为保证专业实习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实习对象
2020级本科学生(含4+1学生)以及2022级专升本学生。
二、实习时间
2023年7月10日-2023年8月31日,实习时间不得少于4周,学生可根据实习单位要求适当延长。
三、实习方式
专业实习分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两种形式。集中实习由学院统一组织校企合作单位进行实习,部分企业会组织统一面试或简历筛选,根据面试结果及学院调剂确定最终的集中实习名单。自主实习则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实习。
实习期间,学生需要严格按照实习单位的员工管理规定正常上下班,出现违纪行为则取消专业实习成绩。
四、实习安全教育
为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提高学生实习实践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明白实习期间的相关安全问题,在专业实习开展前,指导老师需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学生需签署《温州商学院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
五、实习内容和任务
(一) 财会类专业:
(二) 管理类专业:
六、成绩评定
1.考核方式
考查
2.成绩构成
七、实习指导老师
本次专业实习共有56位指导老师,以下是专业实习指导老师一览表。
八、实习经费预算
根据学校文件《温州商学院实践教育教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专业实习参与集中实习的学生按每人200元划拨。预算费用内容包含学生实习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补贴。温州三区(鹿城、瓯海、龙湾)内凭公交车、打车、轮渡票据等实报实销,每人上限200元。温州三区以外的,按人均50元/天包干计算报销,上限500元。集中实习前,带队老师需在OA提交《温州商学院校外集中实习申请表》,实习过程中,务必保留好车票/发票,学生返校后以指导老师为单位统一报销。
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