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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智创管系项建顺老师开展《经济法》公开课
作者:管理学院 来源:管理学院 时间:2025-11-11 浏览:
11月10日,数智创管系项建顺老师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内容丰富、逻辑严谨的《经济法》公开课。本次公开课聚焦于“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这一核心章节,项老师以其深厚的理论功底与生动的教学艺术,引导同学们深入探索了现代商业组织形式的多元图景。
课程伊始,项老师首先从宏观层面梳理了企业、公司与法人这三者的关系,帮助同学们构建起清晰的法律概念框架。他巧妙地运用类比,将企业比作一个大家庭的总称,而公司则是其中最规范、最重要的成员,法人则是法律赋予组织的“虚拟人格”。这一讲解为后续深入探讨合伙企业奠定了坚实的认知基础。
随后,项老师将重点转向合伙企业,系统阐述了其概念与核心特征。他指出,合伙企业的显著特征在于“四共”原则,即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同时,项老师特别强调了合伙企业在税收上的优势,即企业本身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各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这体现了其“穿透课税”的特点。
在讲解过程中,项老师通过对比分析,深刻揭示了合伙企业与公司(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根本区别。他引导同学们思考股东与合伙人的差异,并通过一张详尽的对比表,从法律身份、核心责任、组织基础、权益转让、管理权利和税收政策等多个维度进行了剖析。
为了让理论知识更具实践指导意义,项老师结合丰富的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不同应用场景。他提到了风险投资基金(如上海红杉创投有限合伙企业)如何运用有限合伙架构,实现“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完美结合;也分析了员工持股平台(如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如何通过有限合伙形式,在保障创始人控制权的同时,实现对核心员工的激励。这些鲜活的案例让同学们深刻理解了法律制度在商业实践中的智慧与价值。
课程最后,项老师还就合伙企业的设立、解散与清算,以及“歇业备案”这一为企业纾困解难的利好政策进行了介绍,拓宽了同学们的知识视野。
(管理学院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