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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末考试“试卷分析”督导审核的通知

作者:管理学院  来源:管理学院 时间:2021-12-31 浏览:


各位老师:

为落实学校评建工作要求,保证管理学院期末考试“试卷分析”的统一和规范,学院决定实施督导审核程序,对本学期的期末“试卷分析”装档前进行审核。任课教师所撰写的“试卷分析”需符合“试卷分析的主要内容”规定,并经对应的督导老师审核通过后方可装档,审核时请提交纸质版1份,审核通过后打印四份交督导老师签字,督导留存一份。

督导审核分工如下:

姓名

对应系

刘建国

审计系、财管系

邢军

会计系

佟大新

管理类

 

附件:试卷分析的主要内容

1、试卷是否符合学校“考试管理细则”的要求,主要包括:

(1)是否依据教学大纲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范围”,以及“知识点”、“技术技能项目考核目标层次”的要求(覆盖度);

(2)考试形式是否符合大纲规定;主观、客观试题比例分配是否符合要求;客观分值不得超过50%;

(3)“三基”内容是否超过30%,综合应用能力试题是否低于50%;

(4)试题种类至少不少于4类;A、B卷重复率是否超过20%;

(5)是否存在个别试题的分值设定过高,对成绩产生重大影响;选择、判断每小题最高不得超过2分/题;

2、简述试卷成绩分布情况;是否出现优秀或不及格所占比重过高、过低;成绩比重与原预测标准是否符合;

3、从教师角度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如:教学模式、教学方法、考核办法、试题难易度、量度等方面分析原因;

4、阐述改进措施

 

 

 

 

 

                                管理学院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