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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作者:管理学院  来源: 时间:2016-09-12 浏览:

为进一步实现对班主任工作队伍的科学管理,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班级班主任。
二、考核办法
1对班主任的履职情况每学期进行一次小结,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班主任工作考核,学生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考核工作。
2.班主任工作考核采用个人总结、学生评价和学院评价等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量化记分,其中学生评价占总分值的50%,参与班主任工作评价的学生数为该班主任所带班级的全体成员。
3.学生评价统一采用学院制定的学生评议表。分院评价由学院根据本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相关细则。所有分值计算均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得出相关分值,其中学生评价部分分别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0%后,算出该项得分,各项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并报学生处备案。
4.班主任工作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的,须同时符合下列3项条件(毕业班班主任须同时符合其中2项):学期下寝室不少于3次;学期召开主题班会不少于3次;学期与班内50%以上同学谈心交流(包括面对面交流、网络交流、书信交流等形式)1次及以上,并记录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
5.班主任考核分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级,优秀的比例不超过本学院班主任总数的20%。若班级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和严重违纪事件的,班主任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
三、考核程序
1.学生评价(占50%):组织班级学生采用不记名方式评议班主任工作,并填写评议表。
2.分院评价(占50%):根据班主任自评(总分10)、学办评分(总分10)、会议出勤(总分5)、班主任考核材料(总分5)、学风建设(总分10)、班会落实情况(总分5)、下寝室(总分5)、优良学风班、文明寝室、学生违纪等考核指标进行评议。
3综合评定:分院根据考核情况给班主任评定考核等级。
四、在班主任工作考核的基础上,学院每学年组织一次院级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工作,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考核合格以上的,按有关规定给班主任核算教师育人工作量。
        五、学院考核分数细则详情见附件一。

        附件一:管理学院班主任考核分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