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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管理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大二、三、四年级班主任开学初各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学院  来源:管理学院 时间:2017-09-15 浏览:

各班主任:
        根据学院安排,要求班主任组织各班级于开学第一周内召开始业教育主题班会,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班会时间地点
班会召开时间为9月17日—9月21日,地点以及具体时间由各班主任自行安排。

二、班会主要内容(供参考)
1.了解学生报到、注册情况和身体疾病情况(老生9月17日报到)。
2.班委成员改选。各班级自行决定,如有改选请各班班长于9月21日前将新班委名单报各自辅导员。
3.制定班级新学期工作计划。
4.分析、总结上学期班级情况以及考试情况,重点关注有科目不及格的同学,督促学业。开学初重修考试、补、缓考时间安排在第一周,具体考试安排请查询各自的教务系统。
5.督促同学们在9月17日进行寝室和各责任教室的卫生大扫除。第一周内学院将进行寝室卫生安全大检查。
6.提醒同学们做好上课及早晚自修准备。9月18日(第一周)开始正式上课。9月18日开始“拒绝早餐进教学楼”活动持续实施,早晚自修将于开学9月25日(周一)开始启动,请各位同学严格遵守学院学风建设相关规定。
7.提醒同学们遵守公寓相关管理规定,园区考勤制度于9月18日(星期一)正式实施,晚归、私换床位、夜不归宿或校外住宿者,将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进行思想教育、整改、处分。
8.关注假期有突发状况的学生,及时给与帮助。
9.提醒同学们,开学初学生证如有遗失的同学,请于开学一周内到2-411淡小艳老师处办理。
10. 做好学生保险工作。
11.安全教育。提醒同学们注意开学初财产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等,关注学生心理安全。
12.感恩教育。提醒同学们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向家人报平安。
13.重点学习二份文件:《温州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和《温州商学院(原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的暂行办法》,下载附件查看。

三、其他事项
1.请各班主任做好新学期的下寝室工作,学院要求开学第一周内完成第一次下寝室走访,做好学生思想动态的了解和校外住宿的排查。
2.请各班主任及时完成始业教育班会事项,并填写好《班会记录单》,请于9月22日16:00之前发至各班级的辅导员

附件1:班会记录单
附件2:《温州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附件3:《温州商学院(原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的暂行办法》

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学生科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