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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2019届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方案

作者:会计学院  来源: 时间:2018-10-11 浏览:

一、 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1、组  长:阳 

2、成  员:胡   江、王茂超、王文圣、邢 

3、秘  书:刘陈静、王慧芳、陈丹铌

二、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安排

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安排论文指导老师,安排35位老师作为2019届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本科毕业论文的指导老师:

高级职称、博士:孙玉甫、孟俊婷、于沛、李健、杨贞斌、陈梦然、阳杰、王文圣、王茂超、邢军、窦家春、邹娟、刘晓静、吴肖蓉、郑家兴、刘建勋、张芳芳、蔡函芳、赵黎明、瞿晓葱

中级职称:朱新满、欧秀英、尤丽丽、周海燕、潘滢、陈芒芒、朱凤、余茜茜、应里孟

初级职称:何婷婷、姜赛、马晓玮、李孟浩、李慧峰、王慧芳

三、论文指导工作计划

时间

内容

责任人

2018年10月10日(第5周)

召开全体教师会议

成立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召开指导教师动员会议,确定指导规范及工作计划

阳杰

2018年10月22-26日

(第7周)

分专业召开学生毕业论文动员会

主讲人:阳杰、王茂超、王文圣

教务办、学办

2018年11月16日之前

(第10周)

根据毕业论文多样化办法(温商院行政〔201818号),接受学生毕业论文多样化替代申请

教务办

2018年10月12日-

2018年10月31日

指导老师进入系统出题

建立论文题目库(10月31日前)

论文题目筛选

论文题目盲审、修改、确认

全体指导老师

2018年11月13日-

2018年11月15日

已有学术导师的学生登录平台确认导师;未选导师的学生网上选题,1人1题

教务办

2018年11月13日-     2018年11月15日

指导老师根据学生的论文选题确定学生(按学术导师拟定的学生)

全体指导老师

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1月23日(第11周)

学生与指导老师见面,拟定论文开题提纲

指导老师、全体毕业生

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2月20日(第9-15周)

指导老师在网络平台上下达任务书、学生撰写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各2000字左右)

指导老师、全体毕业生

2018年12月21日—2018年12月25日(第16周)

学院开展论文初期检查,重点检查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的完成情况

教务办

2018年12月26日(第16周)

召开全院会议,通报论文初期检查结果

阳杰

2018年12月17日—2019年1月9日(第15-18周)

指导老师在网络平台上指导学生论文第一稿的写作

指导老师、全体毕业生

2019年1月10日—18日

(第19周)

学院对初稿上传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召开论文工作会议

院长、系主任、教务办

2019年1月21日-3月17日(第18周-下学期第3周)

学生联系指导老师对第一稿进行修改,并完成第二稿的写作

指导老师、全体毕业生

2019年3月18日-2019年3月22日(第4周)

学院开展论文中期检查,重点检查论文完成进度;对一稿、二稿中存在问题予以及时解决

教务办

2019年3月27日(第5周)

召开全体教师会议,通报中期检查情况及成立答辩委员会

阳杰

2019年4月21日(第8周)

所有毕业生完成自查重、论文定稿、指导教师在线评阅

指导老师、全体毕业生

2019年4月22日-26日(第9周)

学校统一查重

教务处

2019年4月22日-4月26日(第9周)

学校抽取一定比例定稿移交外审

教务处

2019年4月29日之前(第10周)

学生上交3份论文定稿(纸质版)至教务办(B453)

全体毕业生

2019年5月6日-10日(第11周)

交叉评阅老师做在线评阅

交叉评阅老师

2019年5月6日-10日(第11周)

安排答辩,公布分组,发放论文定稿等工作

教务办

2019年5月8日(第11周)

召开论文答辩工作会议

指导老师

2019年5月11-12日(第11周)

学院组织毕业论文答辩

教务办、答辩老师、全体毕业生

2019年5月13日-15日

(第12周)

论文修改:

1、一辩已过的学生:根据答辩小组的修改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好的论文于5月13日-15日上次至论文平台,指导老师需再次定稿;

2、一辩未过的学生:根据一辩时答辩小组的修改意见,与指导老师联系并修改,并上传至平台

指导老师、全体毕业生

2019年5月20日(第13周)

参加补答辩的学生需定稿,指导老师在线评阅

指导老师、补答辩学生

2019年5月21日(第13周)

补答辩学生上交3份论文定稿(纸质版)至教务办(B453)

补答辩学生

2019年5月22日-23日

对补答辩学生论文进行交叉评阅

交叉评阅老师

2019年5月24日下午

(第13周)

学院组织补答辩

教务办

2019年5月25日-28日

(第14周)

1、补答辩已过的学生根据答辩组意见,于3天内修改好论文并上传至论文平台,指导老师需再次定稿;

2、补答辩未过的学生将随下一届重做毕业论文。

指导老师、补答辩学生

2019年5月31日(第14周)

学院完成成绩评定工作并上报教务处

所有答辩小组

2019年5月底

召开全院会议,总结2019届毕业论文指导工作

阳杰

2019年5月底

完成毕业论文归档工作

教务办

四、相关要求

(一)指导老师

1、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坚持“应用型”导向,着重培养学生运用专业知识理解、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所有论文指导工作都需在网络平台完成,在网络平台上显示的指导记录不能少于10次,最后的指导记录需与网络平台上一致。

3、论文指导规范以学校公布的模板为准。

4、所有评语需规范。

5、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完成指导工作。

6、论文答辩结束后,指导老师需将指导记录表上传到论文平台。

(二)学生

1、所有学生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完成论文进度。

2、文字重复率超过30%,须修改,超过50%,须重新撰写,同时延迟答辩时间,超过70%,须随下一届重做毕业论文;论文修改或撰写完后再次进行文字重复率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

3、引用他人成果必须注明出处,参考文献应在论文中按出现的先后顺序排序,并在引文的右上角以方括号填加角注,外文资料放在文献列表后面。

4、论文写作格式以学院公布的模板为准。

5、所有答辩学生需在答辩前准备好PPT自述文件和论文一份。

6、在答辩结束后,所有学生需在3天内将修改后的论文及时上传论文平台给指导老师。

7、毕业论文正文文字数(以word‘字数统计’的‘字数’结果为准)不应低于10 000字,对于图表较多的论文,每个图表可折算为500字,图表总折算字数不得超过3 000字。

8、学生毕业前有两次正常答辩机会,若正常答辩不合格且补答辩成绩也不合格者,或论文送外审不合格者,须随下一届重做论文。

 

 

温州商学院会计学院

                                                                                                       2018930

附件1:关于印发《温州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温州商学院本科生论文多样化申请表.docx

附件4:温州商学院本科生论文多样化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2:温商院行政〔2018〕18号:关于印发《温州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多样化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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