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公告t
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
作者:管理学院 来源:管理学院 时间:2018-12-29 浏览:
各位班主任:
根据《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规定,管理学院对各位班主任进行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班主任考核。
一、考核对象
管理学院各班级班主任。
二、考核原则
以班级管理数据为基础、以年级段为评比单位、以扣分制为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考核细则
1.对班主任的履职情况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汇总。学院学生科负责组织实施班主任工作考核,学工部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考核工作。
2.班主任工作考核采用个人总结、学生评价和学院评价等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量化记分,其中学生评价占50分,参与班主任工作评价的学生数不得少于该班主任所带班级全体成员的75%,学院评价占50分,个人总结分值在学院评价分值中体现。
3.学生评价(50分)统一采用学工部制定的学生评议表。所有分值计算均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得出相关分值,其中学生评价部分分别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0%后,算出该项得分,各项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4、学院评价(50分)由辅导员评分(8分)、学风建设(10分)、公寓管理(5分)、违纪处分(5分)、下寝室数(3分)、开班会数(3分)、学生交流数(16分)等七项组成。其中学风建设(10分)部分学期旷课每人次扣0.2分,迟到早退带早餐每人次扣0.1分,扣完为止;公寓管理(5分)部分学期不合格寝室每次扣0.5分,夜不归宿学期每人次扣0.2分,晚归学期每人次扣0.1分,扣完为止;违纪处分(5分)部分学期受到违纪处分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下寝室数(3分)和开班会数(3分)学期达3次以上得3分,达2次得2分,以此类推;学生交流数(16分)由学生评议表中确定数值,学期达到参与评议人数50%以上得16分, 50%以下按占比50%人数比例换算得分。
5.班主任工作考核达到称职及以上等级的,须同时符合下列3项条件(毕业班班主任须同时符合其中2项):学期下寝室不少于3次;学期召开主题班会不少于3次;学期与班内同学有谈心交流(包括面对面交流、网络交流、书信交流等形式)1次及以上。
6.班主任考核分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级,等级划分在同一年级之间进行比较,总优秀的比例不超过本分院班主任总数的20%且必须满足学期与班内50%以上同学谈心交流(包括面对面交流、网络交流、书信交流等形式)1次及以上。若班级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和严重违纪事件的,班主任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
四、考核程序
1.学生评价:学院组织班级学生采用不记名方式在教务系统评议班主任工作。
2.学院评价:学院根据考核指标,组织辅导员及有关人员对班主任工作班级建设情况进行评议。
3.综合评定:学院根据考核情况按比例给班主任评定考核等级。
4.公示:学院将班主任工作考核情况及考核等级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5.备案:学院将班主任工作考核汇总表送学生处备案。
五、考核奖励
在班主任工作考核的基础上,学院每学年组织一次院级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工作,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学期考核称职以上的,按有关规定给班主任核算班主任工作津贴和教师育人工作量,其中班主任工作津贴由基本津贴和奖励津贴两部分组成,基本津贴为称职以上生均30元,奖励津贴根据考核分数结果定级按比例发放。
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