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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04-20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为提高我校青年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打造一支师德好、业务精的青年教师队伍,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年到岗参加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的青年教师及其导师。

二、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学院(部)自主考核和学校验收考核两部分。

(一)学院(部)自主考核

1.总结材料

青年教师培养期为一年(从入职之日起计算)。培养期结束前,青年教师须向学院(部)提交总结材料,包括:

(1)导师(详见《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手册——指导教师本》):

① 听课记录(每学期至少听取青年教师3次课以上);

② 青年教师公开课记录表;

③ 青年教师备课教案审核记录表;

④ 青年教师培养期满公开课评价表;

⑤ 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总结报告、及对青年教师后续发展的建议。

(2)青年教师(详见《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手册——青年教师本》):

① 听课记录(应届毕业青年教师应全程听取导师或其他教学骨干教师课程,每学期不少于10节课;有上课经验青年教师可选择听课,每学期不少于6节);

② 青年教师公开课记录表;

③ 青年教师教研活动记录表;

④ 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考核表(附件2),由导师、学院和相关部门填写相关意见,签字并盖章;

2.集中考核

学院(部)成立考核小组,组织校内5位教学、督导专家对青年教师进行集中考核。考核形式可通过导师介绍培养过程、青年教师15分钟的课堂演示、专家提问等环节进行。考核小组经评议后确定考核成绩,专家填写《青年教师培养期满公开课评价表》(详见《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手册——青年教师本》),对青年教师教学水平给予评价。考核结果分优秀(平均分90以上)、合格(平均分60-90之间)、不合格(平均分60以下)三种。

(二)学校验收考核

请学院(部)于6月1日前将各位导师和青年教师的总结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传至“教师发展档案管理系统http://jsfz.wzbc.edu.cn:8088/”)及时交至学术事务部(1-203),学术事务部组织专家复核。联系人:张会忠,联系电话:668101。

 

 学术事务部

2020年4月16日

 

       附件1: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考核表.docx

       附件2: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考核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