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公告t
转发: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04-20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为提高我校青年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打造一支师德好、业务精的青年教师队伍,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年到岗参加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的青年教师及其导师。
二、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学院(部)自主考核和学校验收考核两部分。
(一)学院(部)自主考核
1.总结材料
青年教师培养期为一年(从入职之日起计算)。培养期结束前,青年教师须向学院(部)提交总结材料,包括:
(1)导师(详见《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手册——指导教师本》):
① 听课记录(每学期至少听取青年教师3次课以上);
② 青年教师公开课记录表;
③ 青年教师备课教案审核记录表;
④ 青年教师培养期满公开课评价表;
⑤ 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总结报告、及对青年教师后续发展的建议。
(2)青年教师(详见《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手册——青年教师本》):
① 听课记录(应届毕业青年教师应全程听取导师或其他教学骨干教师课程,每学期不少于10节课;有上课经验青年教师可选择听课,每学期不少于6节);
② 青年教师公开课记录表;
③ 青年教师教研活动记录表;
④ 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考核表(附件2),由导师、学院和相关部门填写相关意见,签字并盖章;
2.集中考核
学院(部)成立考核小组,组织校内5位教学、督导专家对青年教师进行集中考核。考核形式可通过导师介绍培养过程、青年教师15分钟的课堂演示、专家提问等环节进行。考核小组经评议后确定考核成绩,专家填写《青年教师培养期满公开课评价表》(详见《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手册——青年教师本》),对青年教师教学水平给予评价。考核结果分优秀(平均分90以上)、合格(平均分60-90之间)、不合格(平均分60以下)三种。
(二)学校验收考核
请学院(部)于6月1日前将各位导师和青年教师的总结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传至“教师发展档案管理系统http://jsfz.wzbc.edu.cn:8088/”)及时交至学术事务部(1-203),学术事务部组织专家复核。联系人:张会忠,联系电话:668101。
学术事务部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