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t
关于开展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国家助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10-08 浏览:
为了创造良好的学习气氛,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省厅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依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我校2020-2021学年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国家助学金。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一档4500元;二档2700元)。
三、评审要求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坚持标准、全面衡量、公开公正、好中选优”的要求,依据《温州商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办法》等文件分别进行等额评审,确保评审工作有序开展,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申请的学生须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各学院按照要求,成立由学院分管领导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根据申请学生的具体情况及学校下达的名额,结合学院学生学业情况,提出获奖学生学院推荐名单,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在全院范围内至少公示3天。
四、材料报送
各申请人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上报相关材料:
1.2021年10月10日15:00前,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lxyjiangzhudai@163.com (命名要求:管理学院+班级+姓名);
2. 2021年10月11日15:00前,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交至水心书院缪新新老师处;
2.2021年10月15日15:00前,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交至各自辅导员处;
3.2021年10月28日15:00前,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交至各自辅导员处。
注:
以上材料,国家奖学金纸质版材料需一式2份,其他奖项纸质版一式1份。
五、补充事项
1.奖助学金申请。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任何两者都不能同时兼得。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2.奖助学金发放。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一般在12月份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在秋季(一般在12月份)、春季(一般在4月份)各发一半资助金额;其他奖助学金一般在12月份之前发放。
3.申报材料填写。所有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上报,有关填写说明详见附件。
未尽事宜请咨询缪新新:15869699811;办公室:水心书院
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
2021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