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t
关于公布2018、2019、2020级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及相关说明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12-10 浏览:
各位同学:
为使同学们能更全面地了解学分申请相关事项,现将学分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我校《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以及《温州商学院学分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18.2019.2020级本科生需在大学期间修满本科生实践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分类表”内集中实践(必选)16分,其中分散实践(最少修满10学分)方可毕业。
1. 根据“2018、2019、2020级本科生实践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分类表”找到自己可申请的项目;
2. 填写“2018、2019、2020级本科生实践教育项目学分申请表”(1.一个申请项目用一张学分申请表;2.除方块内可用黑色水笔勾选外,其余内容不可手写);
3. 附上所申请项目所对应的证明材料;
4. 附上第二课堂成绩截图复印件(登陆“到梦空间”手机APP-我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版-生成学分版成绩单-提交);
5.附上教务系统中带条形码的成绩截图复印件,成绩截图需由姓名等信息处截图至条形码处(登陆温州商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信息查询-成绩查询--实践教育环节-历年成绩);
6.附上学生证复印件。
具体可申请的学分项目请参考附件一。
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人才拓展中心
附件一:2018、2019、2020级本科生实践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分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