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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8、2019、2020级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及相关说明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12-10 浏览:

各位同学:

 

    为使同学们能更全面地了解学分申请相关事项,现将学分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我校《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以及《温州商学院学分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18.2019.2020级本科生需在大学期间修满本科生实践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分类表内集中实践(必选)16分,其中分散实践(最少修满10学分)方可毕业。

1. 根据“201820192020级本科生实践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分类表找到自己可申请的项目;

2. 填写“201820192020级本科生实践教育项目学分申请表1.一个申请项目用一张学分申请表;2.除方块内可用黑色水笔勾选外,其余内容不可手写);

3. 附上所申请项目所对应的证明材料;

4. 附上第二课堂成绩截图复印件(登陆到梦空间手机APP-我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版-生成学分版成绩单-提交);

5.附上教务系统中带条形码的成绩截图复印件,成绩截图需由姓名等信息处截图至条形码处(登陆温州商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信息查询-成绩查询--实践教育环节-历年成绩);

6.附上学生证复印件。


具体可申请的学分项目请参考附件一。


                  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人才拓展中心

附件一:2018、2019、2020级本科生实践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分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