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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学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2-16 浏览:


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

 为保证本学期学生工作有个良好开端,请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务必要组织做好开学初各项学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疫情防控学生返校报到注册相关工作

1.落实“错时、错峰”的返校原则,安排学生2月19日-21日有序返校,同时与高教园区内其他高校错时报到,避免人员聚集。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2月19日):本科大二、大三与专科大二学生

第二批(2月20日):本专科大一学生

第三批(2月21日):本专科毕业班与继续教育学院学生

返校前同学们坚持做好每日健康上报,辅导员做好督查,确保返校前14天本人及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人)健康监测正常。

2.对于14天内有“14+7、7+7、3+11、2+14”管控地区的学生,暂缓返校,待不需要管控后再返校。具体地区可参照《温州市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温返温人员管控措施》(保持更新);

3.行程码带星号,但未在《温州市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温返温人员管控措施》文件中、无需管控的,以及省外地区学生,可根据我校返校通知要求进行返温申报,通过后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返校。

4.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凡虚报、瞒报、漏报涉疫信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如省、市对春季学生返校有新的工作要求,则按最新要求执行。

5.学生2月21日(星期)正式上课220日上午10:00前各班级将《温州商学院学生报到、注册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报送至各自辅导员,辅导员收集后报送至刘爽老师处(ls740893047@163.com)。未能按时返校的同学,须写明原因,因病请假同学病愈返校前,要提供医院诊疗证明、核酸检测等相关材料,经学院审核后方可返校。

注册流程:管理学院学生持学生证到水心书院办公室所属辅导员处注册。

 6.在学生注册报到时,建议提醒学生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向家人报平安。同时对受疫情影响不能准时返校的学生加强关爱,做好教学、考试等相关协调工作。

7. 做好学生返校期间患流行病学生的自查和反馈工作,填写《温州商学院学生返校身体情况反馈表》(见附件2),请于2月20日(星期)上午1000前各辅导员收集好,报送至朱晨老师处(825031628@qq.com)。

8.做好因心理疾病休学学生申请复学的相关工作,及时向中心提供医院康复证明与情况说明。

二、做好开学初学生教育工作

1.做好本学期班主任增补选聘工作。各学院动员并按照2021年班主任工作会议精神和《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相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做好班主任选聘调整工作,择优增补,每位教师只能担任1个班级的班主任。请增补的班主任老师2022年2月23日下午4点前将《温州商学院班主任申报表》(附件3),以及《温州商学院班主任汇总表》(附件4)(本学院本学期全体班主任名单)电子版发送至郭辉老师

2.学院在223日之前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布置相关工作任务,安排班务活动开展好本学期第一次班会,做好安全教育、反诈、本科教学评估及其他班务活动的教育引导工作,于228日(星期14:00前将《温州商学院班会记录表》(见附件5)发送至刘爽老师处(ls740893047@163.com)。

3.2月20日(星期日)安排班级、寝室本学期第一次卫生大扫除。

4.及时了解学生返校思想动态,各辅导员、学院领导可根据实际情况下寝室。

三、加强学生信息库及住宿管理工作

1.请各辅导员更新《温州商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信息表》(见附件6),建立学院学生数据库于2月25日(星期五)10:00前报送至朱晨老师处(825031628@qq.com)。

2.加强学生寝室管理工作。各辅导员全面排查学生住宿情况,进一步更新《温州商学院校外住宿登记表》(含校外住宿)(见附件7),请于2月25日(星期五)10:00前报送至曾宪森老师处(2353566206@qq.com),并对校外住宿学生进行走访,要求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的规定做好校外租住学生的定期汇报工作。同时学院于第一周起开始考勤,晚归、私换床位或夜不归宿者,严格按照《温州商学院学生迟归、夜不归宿及私换寝室专项检查制度》进行处理。

3. 积极做好教师下寝室工作。各专业老师、班主任、辅导员应于开学第一周内下寝室走访,对自己所在班级中有校外住宿学生的做好走访摸底工作。

4.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习生活等状况,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工作。

四、做好学生心理动态管理工作

1.全面关注假期后学生的心理动态。各班主任、辅导员对全体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摸排,通过谈心谈话、排查上课情况、班委同学或家长反馈等方式开展,并安排专人与当事人谈心谈话,积极主动提供帮助,特别关注因疫情未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做好(或对接中心做好)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和适当服务。摸排比率务必达到100%,并于3月4日前将汇总表(附件8)发送至吴旭秋老师处(502889150@qq.com)。

2. 掌握重点关注学生的心理发展状态。各学院对心理关注数据库进行更新,并于每月底(2月28日、3月31日、4月30日、5月31日、6月30日、7月9日)前完成谈话更新并发送至吴旭秋老师处(502889150@qq.com)。

3.做好因心理疾病等各类原因休学学生申请复学的相关工作。各学院及时向中心提供三甲医院康复证明与情况说明,预约中心评估合格后再办理复学手续。

五、加强学风建设与管理

1.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工作力度,通过班主任工作会议、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会议、主题班会、学风检查等形式,部署学风建设的工作任务,培育良好课堂学习习惯,杜绝“三无”,做到“六不”,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2.学校将于2月21日开始学风检查,采取校、院两个层面督导检查,每周进行学院学风检查排名。

六、做好学生就业工作

1.请毕业班做好2022届毕业生就业实习跟踪工作,收集2022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表于每月底(3月31日、4月30日、5月31日、6月30日)前完成更新发送至陈丹铌老师

2.请2月26日前做好2019届毕业生、2021届毕业生信息更新工作,3月10日前完成信息校验确认,再次确认需要导入浙江省跟踪调查系统的用人单位信息,为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和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调查做好准备。

七、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奖学金、三好学生评定工作

1.2018级2022年春季学期评奖评优活动根据《温州商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温州商学院学生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进行。

2.3月5日至3月20日,合理安排进度完成2018级2022年春季学年学期校设奖学金、各年级三好学生初评。

3.330日前,学院公布学生的综合考评结果,根据评选条件仔细审核,确定初评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公示至少三个工作日。

4.4月3日前,将评选结果登记表发送至李思强老师。(具体内容及表格模板详见附件9)

八、做好学生保险理赔工作

参加我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并在2021年9月1日之后(含9月1日)出险的学生,可根据《温州商学院学生保险报销材料与程序》(附件10)准备相应材料至瓯海区行政中心报销;请告知参保学生可自行提前办理市民卡(即社保卡,同在瓯海区行政中心办理),在符合报销条件的就医情况下可直接刷卡减免一定费用,无需事后报销。

九、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请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高度重视,克服困难,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管理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1年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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