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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共自习室使用和管理规定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5-16 浏览:

       为创造一个环境优美、整洁有序、文明健康的学习环境,维护自习室正常的学习秩序,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1.自习室设置地点为综合楼B506、507,开放时间为7:30-21:30。

2.自习室偶尔会有课程安排,禁止长期存放个人资料和学习用品。

3.自觉维护室内公共秩序,共同营造和维护良好的学习环境。

4.入室时应着装整洁,维护室内环境卫生,不在室内饮食,不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等。

5.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朗读、大声接听手机等。

6.爱护自习室的公共设施,严禁涂抹、涂鸦、刻画。

7.严禁在室内吸烟、使用明火。节约用电,人走关灯。

自习教室试运行一月,如发现利用度不高将收回使用权。对造成自习室设施物品损坏或遗失的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管理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