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t
管理分院关于申报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 “免检寝室”的通知
作者:公寓自律委 来源:公寓自律委 时间:2012-03-05 浏览:
各寝室: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文明寝室、美化校园创建的积极性,增强同学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主人翁意识,营造安全、整洁、文明、优雅的生活学习环境,管理分院公寓自律委特开展“免检寝室”活动。
一、申报对象:
管理分院各学生寝室,评选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年级寝室总数的10%以内。
二、申报条件:
免检寝室主要指卫生、安全、生活秩序等方面免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寝室都可以书面提出申请
(1)寝室内椅子、物品摆放规范合理;
(2)寝室整洁、舒适、高雅;
(3)寝室氛围健康向上,遵守作息时间,具有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值日制度健全,寝室人员无晚归记录;
(4)遵纪守法,上学期开学至今未发生过任何安全违规行为,并保证此后也不会发生的寝室。
三、申报流程:
1.各寝室进行动员;(3月5日—3月6日)
2.各申报寝室向各班主任、辅导员递交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免检寝室”申报表(下称“申报表”);(3月5日—3月9日)
3. 申报表经各班主任、辅导员签署意见并于3月9日以前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统一汇总统一送交管理分院公寓自律委,要求文本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文本版送交管理分院公寓自律委刘同学(13566180235/ 680235),电子版也请发至517549087@qq.com刘同学处;(3月5日—3月9日)
4.公寓自律委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分院申报“免检寝室”的寝室进行为期两周的不定期检查;(3月9日—3月23日)
5.对审核合格的寝室,进行“免检寝室”挂牌。
四、审核和监督说明:
1. “免检寝室”每学期申报一次。申请“免检寝室”挂牌后由分院公寓自律委负责监督,其他寝室及个人有权监督举报,如发现挂牌寝室不符合卫生、安全“免检寝室”评定标准的,检测人员会将及时核实情况并给予警告,对于受到警告而不整改的寝室将取消“免检寝室”称号,监督举报属实的寝室直接进入下次的“免检寝室”审核阶段。
2.获得“免检寝室”称号的寝室分院将不例行安全、每周卫生检查、定时抽查,改为进行不定时抽查。在学院或分院组织的各项全面检查或抽查中,发现一次违规者或卫生抽查一次不达标者,即取消“免检寝室”的荣誉称号。
五、奖励说明:
1.获得“免检寝室”称号的寝室将获得“免检寝室”荣誉板一枚,连续获得两次或以上“免检寝室”称号的寝室将获得相应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并由分院颁发荣誉证书。
2.获得“免检寝室”称号的寝室,寝室中成员每学期公寓品行分加0.5分/人乘以月数。
希望各专业、班级积极配合和协助,各辅导员大力支持,同时也希望广大寝室积极创建和踊跃申报。
联系人:刘时荣 13566180235/680235
章老师 0577-86596385
附件: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免检寝室”申报表 (自行下载打印)
管理分院公寓自律委
二O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