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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分院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第一次推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分院党总支  来源:管理分院党总支 时间:2012-03-06 浏览:

各班级、各学生组织:
推优即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培养、考察、发展对象的简称,是青年团员迈向党组织的必要程序。它是在基层团组织中按照一定的推优标准,遵循一定的推优程序,对团员中的优秀分子进行考核、审查,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培养对象的过程。
为了做好管理分院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团组织推优工作,我们本着严肃的态度,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被推优人德、智、体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现将推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时间:截止至2012年3月9日(周五)下午16:00
二、推优对象:管理分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毕业班除外)
三、推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有一定的思想觉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纲领和章程,了解党的历史,关心党的发展,并且关注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参加1次及以上由分院或学院组织的马列党章理论学习会。
2.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分院党校或高中党校已结业的共青团员。
3.学习认真,成绩优良。2011-2112学年第一学期学业成绩排名在班级前60%,且无不及格课程。
4.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较强。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观念,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能发挥一定的先锋模范作用。
5.生活勤俭节约,团结同学,在生活中能广泛联系群众,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6.凡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者,处分期间内不予推优。有旷课记录、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或存在各类违规违纪情况下,本学期不予推优。
7.有下列情况者可优先推荐。
⑴有获得学业优秀奖学金,或者学习成绩进步较大者;
⑵获得多种或多项次分院级及以上级别荣誉者;
⑶工作活动表现突出者、为班级学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累计义工服务时间多者、有其他突出贡献者。
四、推优名额:
09级(本科):凡符合推优条件者;
10级:每班级根据推优条件推荐班级人数的8%,择优发展;
11级:每班级根据推优条件推荐班级人数的10%,择优发展;
其他组织:分院团委学生会根据推优条件推荐5名;红色先锋服务团根据推优条件推荐5名;分院公寓自律委根据推优条件推荐2名。
五、推优程序:
1.各组织根据推优条件确定候选人。各班级确定候选人人数应大于班级推荐名额;若班级只有一名同学符合推优条件,则以同意、不同意、弃权形式进行投票表决。
2.班级召开团支部大会,对候选人进行民主选举,与会人数须达到班级应参加人数的2/3及以上。班级团支部大会须有班主任或辅导员参加。各班级确定团支部大会时间后,请及时联系各支部组织委员。
3.在团支部大会后将名单提交相关老师审核并确认签字。
4.请认真填写《管理分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推荐表由各班团支书和各组织负责人在3月9日下午16点前将经审核的推荐表交至各年级负责人处,并填好《管理分院2011-2012学年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汇总表》,将电子版发578603567@qq.com处,逾期将取消班级推荐名额。
各年级负责人:
09级及其他组织报名表交至徐镇涛同学处,联系电话663095;
10级报名表交至张胜玲同学处,联系电话634570;
11级报名表交至虞晓晓同学处,联系电话622971。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总支委员会
201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