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t
关于开展管理分院08/09学年第二学期纪检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09-06-15 浏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风建设,有效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现将管理分院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纪检标兵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本学期管理分院在副班长及参与纪检工作的学生干部,中评比出30%的纪检标兵。学期末,学生会纪检部根据考评情况,评出纪检标兵,并颁发荣誉证书。申请参加纪检标兵的同学,填写《管理分院纪检标兵申请表》(见附件),详细填写该表中的主要事迹,以供参考。于 个人参评时,至少达到以下条件: 1、遵守《学生手册》中目录第2条“高校学生行为准则”,和第18条“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考勤办法”。 2、副班长填写考勤表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3、副班长每周上交考勤表准时,其中每周五5:30之前交至2号楼311室,考勤表简洁明了,准确无误,没有随意涂改现象 。 4、副班长准时参加相关会议,迟到或无故缺席。 5、副班长全面配合纪检部工作,早晚自修工作落实、到位的。 6、副班长积极组织有关学风建设活动,加强班会团日活动。 7、副班长主动维护早晚自修纪律,并做好监督工作。 8、班级出勤率相对优异。
9、纪检部成员严格考勤,无徇私舞弊现象。
10、纪检部成员准时到勤,准时参加部门会议,并做好相关记录。
11、纪检部成员每周认真完成考勤汇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12、纪检部成员认真纠错,工作勤恳积极。
13、纪检部成员能够协调好与副班长、各部门同事等关系。 14、所在班级评比在管理分院“班级量化考核”结果中表现良好。
附件:管理分院纪检标兵申请表
管理分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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