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t
转发:关于开展2010年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院团委 来源:院团委 时间:2010-05-21 浏览:
各分院团委、各学生社团、各班级团支部:
今年我院的社会实践活动将采取项目化管理机制,对参加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团队进行统一立项,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项目要求:
1、实践主题突出,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深刻的现实意义,紧紧围绕上海世博会、保护母亲河、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关注弱势群体、关注民生、讲文明树新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深化实践主题,使实践项目通过进企业、进社区(农村)、进校园的方式,结合社会热点和我院品牌活动建设进行开展;
2、实践活动形式新颖,视角独特,贴近大学生实际,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学生参与积极性高。实践内容要体现与专业学习相结合的特点,服务学生就业创业;
3、实践活动能切实服务社会所需,深入社会基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实践团队名称鲜明,计划周详,分工明确,方案合理,并具有明显的团队特色;
5、实践活动注重双赢,既充分发挥学生特长,服务社会,又让学生在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得到锻炼;
6、实践管理及安全预案要全面、细致。在实践项目申报计划中,必须要详细的实践时间和活动安排,要全面有效和可操作的实践安全预案,重视并做好实践安全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项目申报内容:
各分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策划申报项目,并依重点团队、次重点团队、一般团队进行汇总申报,项目团队人数一般在10—30人之间,以团队形式参加实践的总人数需达到所在分院09级学生总数40%以上进行建队。
1、重点、次重点项目申报。重点、次重点项目要求紧密围绕今年的活动主题,组织的层次较高、规模较大、内容充实、形式新颖、特色鲜明、计划周密、社会预期效果大。重点、次重点项目由院团委组织审核,获得审核通过的项目列入学院社会实践选课(团队)系统进行公开选课(团队)。
2、一般项目申报。分院及其他单位要广泛动员,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鼓励学生党支部、班级团支部、学生社团、创业园的优秀创业团队等组织自由组队、自主申报。一般项目由院团委组织审核,获得审核通过的项目列入学院社会实践选课(团队)系统进行公开选课(团队)
3、岗位征集和个人实践。学院、分院除了组织社会实践团队之外,还要创造条件联系有关单位为同学征集实践岗位(包括挂职锻炼、勤工助学岗位等),并给予配备指导老师。获得审核通过的征集实践岗位(项目)列入学校社会实践选课(团队)系统进行公开选课(团队);个人实践一般由学生个人自行联系实践单位进行实践。
三、组织实施
(一)学院团委工作职责
1、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由学院团委负责统筹和具体组织实施;
2、学员团委协助教学科研部主要做好公开选课、学分认定等工作;并主要做好社会实践项目审定、项目审核、评奖评优、相关事务协调等工作;
3、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经费由学院团委管理。团委根据实践队立项及组队情况给予1000—2500元不等的实践经费(团队经费直接下拔各分院);指导师费用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另行核定发放。
(二)分院工作职责
1、按照学院总体部署要求,制定分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规划(方案),积极发动并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2、发动学院教师参与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确保社会实践指导师工作到位;
3、召开社会实践专题工作会议,布置落实有关工作;
4、举办实践培训和咨询活动,做好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5、具体负责分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实践安全;
6、做好学生实践考核、指导师工作考核工作和评奖评优工作;
7、做好分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总结工作。
(三)指导师工作职责
1、负责实践团队(个人)指导和管理工作;
2、负责与实践单位的沟通联系工作,处理学生实践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3、负责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成绩考核工作。
(四)实践学生(含个人实践的学生)要求
1、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态度认真,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周;
2、遵纪守法,文明实践,确保自身安全;
3、于开学第一周内将暑期社会实践总结报告和实践成果上交至指导师处;
4、09级全体本专科学生必须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不合格者,必须重修。重修时间定于今年寒假,若重修仍不合格,必须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寒假前进行,并经考核合格,才能获取学分1分,否则不予毕业;
四、成绩考核和评奖评优
1、学生成绩考核在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进行。指导师根据学生表现和实践成果评定学生社会实践成绩(考核成绩共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将成绩表(一式两份,电子表另发)报送学生所在分院团委。
2、各组织单位应及时开展社会实践总结交流工作。做好社会实践论文、优秀成果、照片、DV、实践通讯等征集和评比工作;做好社会实践先进集体、优秀团队、先进个人和优秀指导师等评选的准备工作。
五、材料报送
所有申报项目均须填写《2010年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并附详细的实践计划方案或策划书。所有申报材料由分院(部门)初审,汇总;文本材料一式一份,要求所在分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由分院团委统一交至学生服务大厅创业深造窗口;电子材料压缩包发送到cityqingnian@163.com。通知文件和项目申报书可到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社会实践专题网通告栏(??????shsj.*:8080/default.aspx)下载。
申报日期:截至2010年5月28日(逾期不受)
联 系 人: 蔡 轩 13858874145 664145
方文明 15258626783 536783
咨询电话:0577-86689053
请各分院、各级团组织、学生社团等组织高度重视本次申报立项活动,提高认识,加强宣传,精心设计,突出重点,为2010年我院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附件:
1.2010年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
2.2010年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申报项目汇总表
共青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