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t
转发:关于开展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干部学期工作考核的通知
作者:学院团委 来源: 时间:2009-09-15 浏览:
关于开展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干部学期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分院团委,学生分会,各社团,各班级:
为了规范学生干部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经院团委、学生会研究,决定开展学生干部学期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自我认识,自我弥补,自我提升。
二、考核对象
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在职的:院团委、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各分院团委、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各学生社团会长、副会长;各班委、寝室长。担任以上职务不超过两个月的学生干部不参加考核。
三、考核内容
根据所担任的职务职责,对被考核者在德、能、勤、绩(工作成绩和学习成绩)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分为理论学习、工作态度、出勤情况、组织纪律、团结合作、履行职责能力、创新能力、工作质量、工作成绩、学习成绩等10项内容。
四、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以院团委、院学生会、各分院团委学生会为单位进行,采用个人自评、小组考评和院团委审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按照《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考核规定进行,考核结果分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控制在被考核学生干部数的20%以内,其余等级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决定。
有下列情况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未按时完成各项指定任务;
2.参加会议、值班等日常活动无故迟到、缺席达二次(含二次)以上;
3.违反院规院纪受到处分的;
4.在考勤、考核中,弄虚作假者;
5.违反《关于进一步加强团学干部作风建设的通知》团发 〔2008〕15号者;
另外本学期专业课考试出现不及格的,考核结果不得为优秀。
五、考核程序
各考核单位到院学工网团委专栏下载《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干部学期工作考核表》;由学生干部本人进行小结、自评,并填写《考核表》;在自评的基础上,考核小组召开民主评议会,对学生干部的德、能、勤、绩等四方面进行全面考评,并写出综合评语及评定等级;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天,最后报至院团委审核备案。
六、组织领导
院团委成立学生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团委、各单位考核小组组长组成。各考核单位成立考核小组,由团委书记担任组长,组织团委委员、学生会委员、各级学生干部代表和同学代表成立考核小组(9-13人的单数)进行考评。
各级组织要认真做好相关考核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对部门人员进行考核。
七、具体安排
考核时间为9月15日到9月23日。请各考核单位于9月23日前将由考核小组签署意见后的《考核表》统一送城市学院院团委4-205办公室,电子版请发至citytw@126.com。
附件: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干部学期工作考核表
共青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会
二○○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