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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关于开展09/1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09-10-14 浏览:

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件《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浙江省2009年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的通知》[2009]1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09/1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三、评选对象和金额
奖 项
金 额
评选对象
备 注
国家奖学金
8000
公、民办生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
 
四、名额分配
分院
国家奖学金
经济分院
1
国际贸易分院
2
管理分院
1
会计分院
2
电子信息分院
1
外国语分院
1
总计
8
 
五、评选办法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请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每学期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专业或年级前20%(含20%)且每学期都获得二等(含)以上奖学金,至少获得一次一等奖学金。(注:2007、2008级二等奖学金指学业优秀奖学金,含精英奖学金获得者)
5、在校期间在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创业创新、自强不息、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特别突出的事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榜样示范作用。
 
六、评选程序
根据申请条件,学生个人向分院提出申请,填写申报材料;学院根据各分院上报的材料,确定名单;评选名单(结果)向全院师生公示。
 
七、其他说明
认真填写电子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其中申请理由不得少于1000字。
 
八、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10月14日(下午16:30之前):各分院上报候选人名单
10月15学生工作部进行最后评审
               如有疑问,请咨询86597072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
〇〇九年十月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