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t
转发:关于评选08—09学年校极优秀心理委员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09-10-17 浏览: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地评价各学院心理委员的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激发学生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从而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决定在全校评选08--09年度校级优秀心理委员,并请各学院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辅导员总结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和名额
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工作于每学年10月初开展。名额控制在分院心理委员总数的15%~20%。
二、参评对象
1、学校、学院心理协会成员
2、班级心理委员
3、心灵使者成员
三、评选条件
1、参加心理委员培训合格者;
2、08-09学年度考试无不及格、违纪现象;
3、 协助班主任每学期开展班级心理主题班会一次以上者;
4、关心班级学生心理状况,能积极宣传普及大学生心理卫生知识,传播心理健康理念;
5、积极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院做好心理健康宣传和危机干预预防工作;
6、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心理协会及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组织参与“心灵使者”朋辈团体心理培训,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影响。
注:其中前三项(1.2.3)为必备条件,后三项(4.5.6)符合条件者优先。
四、评选及表彰程序
1、请要参加优秀心理委员评选的同学于10月20日14:00前将《温州大学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填写完毕并交至D2-110杨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472821586@qq.com。
2、优秀心理委员评选,由班主任、分院辅导员依据评选条件向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推荐,学院初审,并根据材料上报学校进行联评,审核后确定名单。
3、评选的优秀心理委员,由学校给予表彰,发给荣誉证书。
学生工作部
200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