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t
转:关于开展“推荐2008年度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09-10-21 浏览:
各分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审办公室,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关于推荐2008年度浙江省 “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函,决定在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开展2008年度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原则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二、奖励范围
温州大学全日制在校的残疾人专科(高职)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三、奖励等级和条件
1、特等奖:在校就读,表现特别突出,获得当年度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残疾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2.一等奖:在校就读,表现特别突出,获得当年度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残疾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获得当年度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的专科(高职)生。
3.二等奖:获得当年度学院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者的本科生;获得当年度校级奖学金或校级荣誉称号的专科(高职)生;
4.三等奖:获得当年度班级荣誉称号的本科生;获得当年度学院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专科(高职)生;
5.优秀奖:获得当年度班级荣誉称号的专科(高职)生;当年度在某一方面表现较为突出,受到有关方面表彰的硕士研究生、本专科(高职)学生。
四、推荐优秀残疾人毕业生参加座谈会的事宜
为激励更多的残疾人大学生奋发成才,在今年浙江省残疾人大学生“自强奖学金”设立15周年之际,受康恩贝集团邀请,将举行历届已毕业优秀残疾人大学生座谈会,请各学院推荐曾受“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资助的已毕业优秀残疾人大学生参加座谈会。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10月22—23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向所在分院提出申请,交申请表至2-411张老师处。
六、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和08/09学年获得的奖励和荣誉证书复印件(上述资料须附在《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后)。
七、奖励办法
获奖者由省教育厅、省残联、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颁发证书和奖金。
根据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审办公室,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关于推荐2008年度浙江省 “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函,决定在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开展2008年度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原则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二、奖励范围
温州大学全日制在校的残疾人专科(高职)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三、奖励等级和条件
1、特等奖:在校就读,表现特别突出,获得当年度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残疾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2.一等奖:在校就读,表现特别突出,获得当年度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残疾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获得当年度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的专科(高职)生。
3.二等奖:获得当年度学院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者的本科生;获得当年度校级奖学金或校级荣誉称号的专科(高职)生;
4.三等奖:获得当年度班级荣誉称号的本科生;获得当年度学院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专科(高职)生;
5.优秀奖:获得当年度班级荣誉称号的专科(高职)生;当年度在某一方面表现较为突出,受到有关方面表彰的硕士研究生、本专科(高职)学生。
四、推荐优秀残疾人毕业生参加座谈会的事宜
为激励更多的残疾人大学生奋发成才,在今年浙江省残疾人大学生“自强奖学金”设立15周年之际,受康恩贝集团邀请,将举行历届已毕业优秀残疾人大学生座谈会,请各学院推荐曾受“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资助的已毕业优秀残疾人大学生参加座谈会。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10月22—23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向所在分院提出申请,交申请表至2-411张老师处。
六、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和08/09学年获得的奖励和荣誉证书复印件(上述资料须附在《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后)。
七、奖励办法
获奖者由省教育厅、省残联、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颁发证书和奖金。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工作部
2009年10月20日
2009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