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t

学生公告t

当前位置:管理学院 > 学生公告t

关于开展管理分院09-10学年第一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09-10-27 浏览:

各班级:

        推优即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培养、考察、发展对象的简称,是青年团员迈向党组织的必要程序。它是在基层团组织中按照一定的推优标准,遵循一定的推优程序,对团员中的优秀分子进行考核、审查,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培养对象的过程。

为了做好管理分院09-1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团组织推优工作,我们本着严肃的态度,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被推优人德、智、体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现将推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时间:
2009年10月28日-2009年10月30(中午12点前)
 
二、推优对象:
凡我分院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分院党校或高中党校已结业的共青团员。
 
三、推优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纲领和章程,了解党的历史,关心党的发展,并且关注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热心地为同学服务,广泛联系群众,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生活上勤俭节约,寝室卫生保持良好,遵守公寓管理规定。
4、凡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者,处分期间内不予推优。有旷课记录、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或存在各类违纪违规情况,本学期不予推优。凡在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受到各种处分者,延长其考察时间。
5、07级推优条件:上学期期末考试无挂科现象,并且学业成绩在专业前60%,思想品德评价排序在班级前50%,同时至少获得分院级及以上荣誉3项(次)。
08级推优条件:上学期期末考试无挂科现象,并且学业成绩在专业前60%,思想品德评价排序在班级前50%,同时至少获得分院级及以上荣誉2项(次)。
09级推优条件:《学生手册》考试中成绩合格。 
 
四、推优名额:
07级(本科):每班级根据推优条件推荐1名。
08级:每班级根据推优条件推荐2名。
09级:每班级根据推优条件推荐3名。
其他组织:院团委、分院团委、分院公寓自律委及分院各学生党支部根据推优条件,按组织成员数的5%进行推荐。 
 
五、推优办法:
1、各组织根据推优条件确定候选人。
2、班级召开团支部大会,对候选人进行民主选举,与会人数须达到班级应参加人数的2/3及以上。
3、在团支部大会后将名单提交班主任和辅导员审核并确认签字。
4、名单确定后,请各班团支书将《管理分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文本版于10月30日12:00前交至2-508管理分院红色先锋服务团办公室,并将《管理分院入党积极分子登记汇总表》电子版于10月30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glhsxf@126.com
5、党总支统一交于分团委处审核。分团委委员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经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和推荐次序并予以公示,公示情况良好的推荐对象予以上报至党总支。 
 
六、其它注意事项:
1、各班级确定候选人人数应大于班级推荐名额;若班级只有一名同学符合推优条件,则以同意、不同意、弃权形式进行投票表决。
2、各班级确定团支部大会时间后,联系红色先锋服务团干事管罗云(638888),由服务团派一名党员到会监督整个推优过程。
3、院团委、分院团委、分院公寓自律委员会、各学生党支部上报的候选人须经各班级团支部大会民主表决,名额不计入班级的推优名额。
4、各推荐对象须上交获得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交还本人。
5、联系电话: 张颖同学 13906775595(665955)
 
 
                                     管理分院工商管理系学生党支部
                                     管理分院营销管理系学生党支部
                                           2009年10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