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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关于推荐2010届优秀贫困毕业生参加浙江省就业推荐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09-11-25 浏览:

各分院:
        为了积极做好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贯彻落实全省开展的“2010届百名优秀贫困毕业生就业推荐活动”。现将我院推荐优秀贫困毕业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基本要求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二)热爱学习,成绩优良,大学期间获得过院三等以上奖学金或其它相当奖项。在院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家庭经济困难,或因所学专业需求不足、本人身体状况等导致就业困难。
二、人员选拔
       (一)请各分院按不超过2010届毕业生人数的1%比例(四舍五入)进行推荐,我院将按通知要求的不超过2010届毕业生人数1‰的比例推荐到省里,在各分院报送的毕业生名单中筛选3名进行推荐。请各学院严格把握标准,把真正品学兼优的贫困毕业生推荐上来。同时要充分尊重毕业生本人意愿,对不愿参加活动的不得强迫,不便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
       (二)省厅在全省各普通高院报送的毕业生名单中筛选300名优秀贫困毕业生,通过《钱江晚报》,向用人单位作重点介绍宣传,推荐这些毕业生就业。
三、其他要求
        管理分院:推荐的毕业生于11月26日下午4:30前将推荐材料以书面形式和电子文档形式送到分院2-411办公室。联系人:励荣杰,电话:86597072,电子信箱:550577193@qq.com。推荐材料内容详见附件《“百名优秀贫困毕业生就业推荐活动”毕业生推荐表》,包括姓名、性别、政治面貌、生源地、专业、学历、在院期间表现(含获奖情况)情况、家庭困难或就业困难的情况、毕业生本人的求职感言(一句话)、毕业生本人的联系方法(固定电话、手机或电子信箱选写一个)。每位毕业生材料的总字数不超过500字。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工部
200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