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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分院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优秀义工”评选的通知

作者:童慧娟  来源:管理分院学办 时间:2009-12-25 浏览:

 

各党支部:
为了充分发挥我分院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鼓励学生党员继续前进,建立学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激励机制,促进我分院学生党建工作的建设和发展,依据《红色先锋服务团义工银行相关制度》,并结合储户实际情况,经总支研究决定,开展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优秀义工”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我分院有参与学风服务建设、园区服务建设、校外实践建设和其他义工活动的义工。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同时认真学习党的纲领和章程,了解党的历史,并且关注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热心地为同学服务,广泛联系群众,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与同学和睦相处,勇于揭露学习和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不断提高思想,改进行动。
4、凡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者,处分期间内不予申请。有旷课记录、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或存在各类违纪违规情况,本学期不予申请。
5组织观念强,自觉参加红色先锋服务团开展的各项服务活动,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6、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学风优良,没有迟到、早退、缺勤、旷课等行为。寝室卫生纪律良好,没有违纪违规行为。
7、本学期有参与义工活动,并且义工服务时间本学期累计排名前20%,义工活动参与有合格或者不合格情况者,本学期不予申请。同时本学期至少有参与马列党章理论学习。
三、评选名额:
       全分院择优评选10%的优秀义工。
四、评选办法:
1、申请。各义工自愿申请,填写《管理分院优秀义工登记表》(附材料,表格与材料16K打印),并将此表纸质版于12月28日(周一)16:00前交至2-508,电子版于12月28日18:00前发至glhsxf@126.com。逾期不候!联系人:姚科斌同学15088550535(630535)。
2、推荐。优秀义工的评选,分院各党支部根据申请材料,按照由下而上的民主推荐方式进行,确定推荐名单,报管理分院党总支。
3、评审。管理分院党总支将根据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党总支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党支部推荐的人选进行评审。
4、公示。在评审结束后,通过分院网站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5、审批。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分院党总支对拟表彰的优秀义工名单进行审批并发文公布。
6、表彰。分院将对优秀义工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优秀义工登记表装入个人档案。
五、其它注意事项:
1、各申请人须上交义工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交还本人。
2、联系电话: 周玲洁同学13676746082(676082)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总支委员会
管理分院红色先锋服务团
2009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