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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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0年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的通知

作者:院团委  来源:院团委 时间:2010-03-11 浏览:

各分院、班级: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的学术科研水平和学术科研兴趣,营造浓厚的学术科研氛围,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细则》的精神和要求,2010年学生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即将开始,希望各有关分院认真组织学生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课题要求
        学生科研应围绕所学专业、教育教学改革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进行选题,鼓励学科交叉和边缘性研究,研究成果要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前瞻性或应用价值。
二、立项程序
1.全院在籍本专科学生根据所学专业、爱好特长及研究能力,个人或多人联合申报科研课题,学院提倡团队研究方式。
2.各学院组织专家对学生申报的课题进行论证、初评。
3.学院组织专家评审。
三、课题立项数量和经费使用
        本次学生科研课题拟设立数目根据申报情况而定。由院科研处和院团委根据课题情况确定资助额度,学院资助的课题经费在结题后统一组织报销。课题完成后,成果获得国家专利或论文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正式发表,学院将依据有关文件进行奖励。
四、课题立项时间和完成时间
        填写好《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交至各分院团委审核,由各分院将课题申请材料整理并填写汇总表(附件2)后于2010月3月26日前统一交至院团委办公室。(地址:4号楼205办公室)
4、获得立项的科研课题一般应在2011年3月底前完成,确需延长时间的可以申请于2012年3月底前完成。
五、有关要求
1、开展学生科研课题立项工作是创新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分院应在总结前面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学生申报科研课题,尤其要鼓励低年级同学申报课题。
2、各分院在组织学生申报课题时应提供课题指南,加强指导,以保证立项课题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各分院要根据需要,安排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对获得立项的科研课题进行指导,并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学生完成科研立项课题。
4、学生应在教师的指导下,依据创新的原则和研究的规范化要求,按期独立完成课题,立项课题完成后,论文作者或发明专利人必须是学生,指导教师不能是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
         联系人:袁红富 联系电话:86595960

附件: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科研立项申报表及分院汇总表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学科研部
共青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注:有意向的管理分院同学,填写好《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表》一式三份交至各分院团委审核,由各班级、组织将课题申请材料整理并填写汇总表后于2010月3月25日前统一交至分院团委办公室(地址:2号楼513办公室)。联系人:陈云萍  15088551340(65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