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t
管理分院关于“党建义工银行”服务货币认证兑换的通知
作者:红色先锋服务团 来源:红色先锋服务团 时间:2010-10-09 浏览:
团委学生会、红色先锋服务团各班级团支部:
为了进一步激发各级党建,团学组织更好的开展义工(志愿者)服务,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激情,增强各学生组织的凝聚力,经分院研究决定,制定“党建义工银行”服务货币认证兑换制度。
一、 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
Ⅰ、分院学生会每月之星兑换奖励义工货币5 H;(期末统一结算)
Ⅱ、分院学生会每月最佳部门里每人兑换奖励义工货币2 H,包括部门部长及干事;(期末统一结算)
Ⅲ、期末考核加分:
根据分院学生会办公室对全体学生会成员的考评,进行兑换奖励义工货币:
ⅰ、10分≤学生会总人数的20﹪(10分为兑换奖励义工货币10 H)
ⅱ、8分≤学生会总人数的40﹪(8分为兑换奖励义工货币8 H)
ⅲ、6分≤学生会总人数的30﹪(6分为兑换奖励义工货币6 H)
ⅳ、3分≤学生会总人数的10﹪(3分为兑换奖励义工货币3 H)
IV、参加校或院学生会的学生干部每学期兑换奖励义工货币8 H;(期末统一结算)
二、 班级学生干部(班委、寝室长)
Ⅰ、班干部获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兑换奖励义工货币5 H
Ⅱ、班干部获分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兑换奖励义工货币4 H
Ⅲ、班级优秀学生班干部兑换奖励义工货币3 H(期末每个班级自行评选出2名班级优秀学
生干部)
IV、每位寝室长每学期兑换奖励义工货币2H(期末统一结算)
三、 班级指导员(导生)
根据每学期对导生的考评,对导生作出以下的奖励:
Ⅰ、考核合格导生兑换奖励义工货币3 H
Ⅱ、优秀导生兑换奖励义工货币5 H
四、 红色先锋服务团学生干部
Ⅰ、期末考核加分
根据红色先锋服务团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对全体学生会成员的考评,进行兑换奖励义工货币:
ⅰ、10分≤红色先锋服务团总人数的20﹪(10分为兑换奖励义工货币10 H)
ⅱ、8分≤红色先锋服务团总人数的40﹪(8分为兑换奖励义工货币8 H)
ⅲ、6分≤红色先锋服务团总人数的30﹪(6分为兑换奖励义工货币6 H)
ⅳ、3分≤红色先锋服务团总人数的10﹪(3分为兑换奖励义工货币3 H)
注:1、以上四类学生干部所得义工货币可重复累加,但是每个学期学生干部每人获得义工货币不得超过10 H;
2、学生会学生干部应在学期结束一个月上交名单及应得货币数,红色先锋服务团在当学期内为其办理货币存储;班级学生干部、导生及红色先锋服务团成员则在第二学期开学初存入相应的义工货币;
五、 集体荣誉及团体义工活动
Ⅰ、班集体集体获奖的,分院级荣誉,每位义工银行储户加3H;院级荣誉,每位义工银行储户加5H。(需填写义工活动服务货币兑换申请表及相关获奖证明)
Ⅱ、团体组队:义工可团体组队组织义工服务活动,活动前填写义工活动服务货币兑换申请表,由红色先锋服务团审核通过后派监督人员现场监督活动,活动后交相关资料,即可兑换义工货币。
注:最终解释权归红色先锋服务团义工银行所有。
红色先锋服务团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