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t
管理分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早晚自修学风管理的通知
作者:分院团委学生会文明纪律监督部 来源:管理分院学办 时间:2010-10-20 浏览:
各班级、各位同学:
为营造积极向上,努力进取的学习风气,更好地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学习效率,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分院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几点办法:
一、早自修期间不得在早自修期间吃早餐。晚自修期间必须保持教室安静,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也不得做影响其他同学学习的事。
二、早、晚自修期间不得迟到或早退,有事必须先向辅导员请假,并出示书面请假条,由辅导员签字后才生效,不得代写或代签,若发现事实与请假不符,将作严肃处理。早、晚自修请公假一律需要证明,若无证明一律记为缺勤。
三、早、晚自修无故缺席2次(含)以上者,学办将在对其进行分院内通报批评的基础上,对其学年综合测评总分进行扣分,并且学办负责处分老师处备案。
四、早、晚自修迟到、早退累计4次计旷课1节,无故缺席两次计旷课1节,旷课累计大于2节(含),分院内通报批评并通知家长学生在校表现;屡教不改者,邀请家长到校进行沟通,学生并做书面承诺。
五、对早晚自修出勤率连续两周排在年级前10名的班级予以通报表扬,对出勤率连续两周排在年级后5名的班级予以通报批评,对一周出勤率为100%且自修纪律较好的班级予以通报表扬。
六、在同等条件下早、晚自修出勤率高、自修纪律好且质量高的班级,在评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等时优先考虑。
七、对调动同学参加早、晚自修积极性高且成果显著的班委及同学在年度考核时向上靠拢,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其推优,党、团校学习以及入党等。
八、由分院团委学生会文明纪律监督部组成检查小组,分别对早、晚自修进行检查,并佩带检查证。每天统计学生的早、晚自修情况,并公布旷课、迟到学生的名单,每周公布班级出勤率。由各班副班长向检查人员通报自修人数及请假、旷课情况,检查小组人员对人数做好记录。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及检查人员将不定期到教室检查自修情况。
九、检查人员要客观、公正的记录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反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缺席,否则将进行通报批评。每位同学可向学办直接反映检查人员存在的问题。
望全体同学能做到遵守此办法,为自己营造一个舒适、整洁的学习环境,让自己能够健康、和谐的自主学习。少一点破坏、多一点自律;少一点影响,多一点理解;少一点典型,多一点模范,这样在我们管理分院每位学子的共同努力下,才能够创造出一个和谐、温馨的学习、相处空间。
管理分院团委学生会文明纪律监督部制
201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