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t
管理分院关于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公寓检查情况的处理说明
作者:管理分院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 来源:管理分院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 时间:2010-11-15 浏览:
为营造整洁、卫生、文明、舒适的学习生活氛围,督促同学养成良好生活卫生习惯,树立管理分院良好的公寓卫生形象,经研究决定,管理分院公寓学办将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公寓检查情况对相关寝室进行相应处理,具体处理说明如下:
一、 检查内容
1、 卫生状况不达标情况有:(1)地面脏乱,(2)垃圾没清理,(3)卫生间不整洁,(4)盥洗室不卫生,(5)阳台地面不卫生,(6)寝室有异味。
2、 物品摆放不达标情况有:(7)书桌物品摆放杂乱,(8)鞋子摆放杂乱,(9)床上用品摆放杂乱或没叠被子,(10)其他地方物品摆放杂乱,(11)盥洗室生活用品摆放不整齐,(12)在床边等地乱挂绳子、衣物等,(13)阳台不整洁。
3、 电脑使用:在08:10~11:50、13:30~17:40、18:00~20:10等时间段内使用电脑看电影、玩游戏等情况,视为违纪使用电脑。
4、 违禁用品使用:在寝室里使用和存放电炉、电饭煲、热得快等400瓦以上的高功率电器,视为在寝室里使用违禁用品。
5、 文明行为:对于不配合或阻挠检查人员进行检查的寝室,视为寝室违纪。
二、奖惩措施
1、卫生状况、物品摆放不达标情况为0项,且电脑使用、违禁用品使用、文明行为等情况均无违纪记录,则该寝室为优秀寝室,寝室成员公寓品行分每人加1分,同时在评奖评优给予优先考虑。
2、卫生状况、物品摆放不达标情况少于或等于3项,且电脑使用(不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违禁用品使用、文明行为等情况均无违纪记录,则该寝室为合格寝室。
3、卫生状况、物品摆放不达标情况大于3项,则该寝室为不合格寝室,寝室成员公寓品行分每人扣1分,并取消该寝室当学期评奖评优资格。
4、在规定的时间里使用电脑、使用违禁用品、文明行为中有一项违纪记录,则该寝室为违纪寝室,寝室成员公寓品行分每人扣1分,并取消该寝室当学期评奖评优资格。
5、上述3、4情况可进行累计扣分。
管理分院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0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