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t
关于要求做好2010年寒假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忠权 来源:管理分院团委 时间:2010-12-17 浏览:
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学院相关规定,暑期社会实践为我院学子必修课程,一般在第一学年暑假期间开展,对于未能在此期间参与社会实践或考核不合格而未取得学分的同学,应在该年度寒假期间重修该课程,仍未能取得学分的,则应在毕业学年寒假予以补修。时下,寒假即将来临,分院根据自身情况,配合院开展2010年寒假社会实践工作,具体说明如下:
一、参加对象:毕业班(07本科、08专科)、08级本科、09级本专科还未取得社会实践学分的学生。
二、实践时间:原则上为学年第一学期放假后至除夕之前,时间一般不能少于一周。
三、开展方式: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社会实践。
四、实践指导:由分院团委安排指导老师,进行面上指导。
五、成绩评定:实践学生成绩由实践指导老师评定
六、安全工作:
1、各班级在寒假实践期间要做好实践安全工作每周一报。
2、汇报流程:班级安全信息员——?管理分院团委安全信息联系人
3、管理分院安全信息联系人:方其中(15257715855 / 645855)
七、其 他:
1、请各班级自行安排安全信息员并上报分院。
2、请各班长在12月30日之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本班参加寒假社会实践学生名单(附件二),并附上安全信息员。
3、名单统计表上交联系人:廖双双(15258097085 / 647085)
名单统计表电子版上交邮箱地址:230276707@qq.com
八:咨询方式:
管理分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王忠权(13567789179 / 619179)
朱佳佳(15068233880 / 653880)
附件一: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社会实践总结报告(请打印到A3纸上)
附件二: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2010年寒假社会实践名单统计表
共青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委员会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学生会
二O一O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