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t
关于启动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201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学生会办公室 来源:管理分院团委 时间:2011-03-29 浏览:
各班级、各位同学:
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是在校大学生接触社会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也是大学生跨入社会的第一步。实施暑期社会实践方案以来,我院一直坚持把大学生社会实践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以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为着重点,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深入基层、深入社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经分院团委研究决定,即日起启动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2011暑期社会实践筹备工作。
一、指导思想
1、坚持把大学生社会实践纳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
2、以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为着重点;
3、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深入基层、深入社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基本要求
1、坚持社会实践与专业实习相结合、与服务社会相结合、与勤工助学相结合,与择业就业相结合,与创新创业相结合;鼓励社会实践进支部
2、切实加强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管理与考核,增强社会实践实效性;
3、大学生社会实践实行项目化运作;
4、确保学生在大学期间至少参与一次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5、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全面展开,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为原则。
三、实施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申请立项(4月上旬—5月上旬)
1、前期宣传动员。
根据分院社会实践工作总体安排,制定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计划;提前做好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组织全体师生积极申报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届时将组织培训,并予以相应指导(具体另行通知)。
2、方案设计大赛,管理分院将设社会实践方案一、二、三等奖以及最佳方案奖、最具创意奖、最具意义奖。对于获奖的队伍,管理分院将授予相应的奖励并表彰。
3、项目申报。立项人按照要求填写立项申请表并提交分院或相关部门审核。立项人包括:分院、各团委学生会部门和学生社团、班级、学生和教师等。立项要求包括:(1)详细计划书(含目的、意义、可行性分析报告、工作安排等);(2)经费预算与经费来源;(3)团队人数(一般控制在25-30人);(4)实践地点、负责人联系方式和实践天数;(5)其他规定事项。 (具体通知另行告知)
4、项目审核。分院团委组织分院领导和有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初评,确定拟立项目和实践指导老师(原则上1名指导师指导一支实践队伍);学院各有关中心申报项目由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审核。
5、项目上报。各实践队在截止时间内上报本单位的学生社会实践项目申请表。鼓励各实践队积极申报全院公选类学生社会实践团队。
(二)岗位征集
1、社会实践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分院除了组织社会实践团队之外,尽量创造条件联系有关单位为同学提供更多的实践岗位(包括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职业发展需要自行联系实践岗位(但不列入实践选课系统,也不作考核)。
2、分院对征集的实践岗位进行审核,根据就近就便、实践内容等要求配备实践指导师(1名指导师指导25-30名实践生为宜)。
3、审核通过的征集实践岗位(项目)列入学院社会实践选课(团队)系统进行公开选课(团队);参加本项实践活动的同学其考核工作与参加团队实践的同学相同。
(三)确定立项 (5月中旬—5月下旬)
1、院团委联同相关部门对各分院申报的学生社会实践项目进行审核,确定院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项目和实践岗位(分散);
2、对通过审核的社会实践项目进行全院公布,并将其纳入学院学生实践选课系统。
(四)队员组队方式
1、网上选择团队和实践岗位
(1)学生(已获得社会实践学分者不得参加网上选课)根据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社会实践团队和实践岗位选择(教学科研部社会实践专门选课系统);其选择办法参照公选课选课办法;先选先录,每人限选1个实践团队或1个实践岗位;项目学生负责人直接入围该实践团队,可以不参加网上实践团队选择(若已获得暑期社会实践学分则不重复计算学分或冲抵学分,但可以参与先进个人等评选)。
(2)公开招募。对部分实践队伍实行现场公开招募。
2、公布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选择结果。
(五)经费使用
1、分院团委根据实践队立项及团队(岗位)选择结果(含人数)进行实践经费预算。
2、分院将统筹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
(六)实践动员
1、分院将组织召开社会实践专题工作会议,布置落实有关工作。
2、各社会实践指导师根据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召开实践团队动员会议等)。
3、组织个人和实践团队代表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出征仪式。
(七)开展实践
1、各实践团队或个人根据计划奔赴实践地开展实践活动。
2、分院将做好学生实践期间的指导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和实践有序进行。
(八)总结工作
1、参加学院实践团队的学生在开学第一周内将个人暑期社会实践总结报告以团队为单位和实践成果上交至各队指导老师处。个人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在开学第一周内将暑期社会实践总结报告交到所在班级班长处,以班级为单位递交到管理分院负责暑期社会实践同学处。
2、分院指导老师在开学后两周内评定学生社会实践成绩等次。材料汇总后,交至教学科研部。期间将对上交的30%的材料进行随机抽查,如不合格,分院学生将全部进行重修。成绩合格的学生可以获得实践学分,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参加重修,即在寒假进行社会实践,如仍不合格,将在毕业前的寒假进行实践。
3、教学科研部对社会实践指导师进行工作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和育人工作量下发指导师工作津贴。社会实践指导老师工作量按《温州大学城市学院育人工作量考核办法》计算执行。
4、分院将组织各实践队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经费报销和核查工作。
5、管理分院将做好社会实践论文、优秀成果、照片、DV、实践通讯等征集和评比工作;并且进行社会实践先进集体、优秀团队、先进个人和优秀指导师等评选和表彰工作。
校级先进个人(学生)和院级先进个人(学生)按照参加实践(学校组织和个人参加)总人数的10%进行申报,校级优秀团队申报按学院团队总数的20%进行申报。学生社团实践队和其它部门单位组织的实践队参照学院比例进行申报。
6、总结交流:在九月份开展社会实践总结交流工作,并表彰先进。
7、探索建立具有分院特色的社会实践工作新机制。
共青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