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t
管理分院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第二次推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总支委员会 来源: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总支委员会 时间:2011-04-17 浏览:
各班级:
推优即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培养、考察、发展对象的简称,是青年团员迈向党组织的必要程序。它是在基层团组织中按照一定的推优标准,遵循一定的推优程序,对团员中的优秀分子进行考核、审查,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培养对象的过程。
为了做好管理分院10-1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团组织推优工作,我们本着严肃的态度,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被推优人德、智、体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现将推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时间:截止2011年4月20日下午16:00
二、推优对象:管理分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毕业班除外)
三、推优条件:
1.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分院党校或高中党校已结业的共青团员。
2.政治立场坚定,有一定的思想觉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纲领和章程,了解党的历史,关心党的发展,并且关注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
3.学习认真,成绩优良。上学期学业成绩排名在班级前60%,且无不及格课程。
4. 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较强。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观念,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能发挥一定的先锋模范作用。
5. 生活勤俭节约,团结同学,在生活中能广泛联系群众,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6.有获得各种荣誉的经历。
7.凡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者,处分期间内不予推优。有旷课记录、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或存在各类违规违纪情况下,本学期不予推优。
8.有下列情况者可优先推荐。
⑴有参加过分院举办的马列党章理论学习会者;
⑵上学期有获得学业优秀奖学金,或者学习成绩进步较大者;
⑶获得多种或多项次分院级及以上级别荣誉者;
⑷工作活动表现突出者、为班级学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累计义工服务时间多者、有其他突出贡献者。
四、推优名额:
08级(本科):符合推优条件者;
09级:每班级根据推优条件推荐班级人数的9%,择优发展;
10级:每班级根据推优条件推荐班级人数的10%,择优发展。
其他组织:分院团委根据推优条件推荐5名;红色先锋服务团根据推优条件推荐5名;分院公寓自律委根据推优条件推荐3名;院团委根据推优条件推荐3名。
五、推优程序:
1、各组织根据推优条件确定候选人。各班级确定候选人人数应大于班级推荐名额;若班级只有一名同学符合推优条件,则以同意、不同意、弃权形式进行投票表决。
2、班级召开团支部大会,对候选人进行民主选举,与会人数须达到班级应参加人数的2/3及以上。班级团支部大会须有班主任或辅导员参加。
各班级确定团支部大会时间后,请及时联系红色先锋服务团干事沈伟良同学(661791),由服务团派一名党员到会监督整个推优过程。
3、在团支部大会后将名单提交相关老师审核并确认签字。
4、请认真填写《管理分院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由各班团支书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在4月20日下午16:00前将经审核的推荐表交至各年级负责人处,并填好《管理分院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汇总表》,将电子版发997694804@qq.com处,逾期将取消班级推荐名额。
08级报名表交至吕宁同学处,联系电话685853;
09级报名表交至沈伟良同学处,联系电话661791;
10级报名表及其它组织的报名表交至倪晓倩同学处,联系电话661322。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总支委员会
2011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