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t
管理分院关于开展优秀学生党员寝室评比活动的通知
作者:管理分院红色先锋服务团 管理分院公寓自律委 来源:管理分院红色先锋服务团 管理分院公寓自律委 时间:2011-04-27 浏览:
为进一步深化“争先创优”活动,促进广大学生党员在平时生活中的模范先锋作用,营造一个整洁、卫生的公寓环境,管理分院决定开展优秀学生党员评比活动,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管理分院所有学生党员寝室。
二、评比时间
2011年4月至6月,原则上每周三检查一次。
三、评比内容
请参看《管理分院学生党员寝室评比实施细则》
四、评比流程
1)组织红色先锋服务团和公寓自律委同学对各个党员寝室进行检查。
2)公布检查结果。
3)对于优秀党员寝室进行通报表扬,对于检查结果不合格的党员寝室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希望各党员寝室能够认真组织开展寝室卫生大扫除和安全排查工作,清扫卫生死角,创造一个安全、整洁、卫生的宿舍环境。
管理分院学生党员寝室评比实施细则
实施学生党员寝室评比细则,目的是通过规范化的制度对学生党员平时生活进行严格的要求,从而引导学生党员在平时的生活中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以达到为全院同学树立良好的榜样、提高自我约束意识、发挥党员的模范先锋作用的目的,共同把我们所在的寝室建立成为一个“温馨,和谐,具有凝聚力,团结,整洁,安全的学习生活场所。
为了进一步做好党员寝室的评比工作,管理分院红色先锋服务团携手公寓自律委根据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党委〔2010〕16号文件精神,结合分院实际制定本评分细则。
一、寝室卫生评分细则
内务卫生评分分为日常检查、日常抽查等两部分。
Ⅰ、日常检查(100分制)
日常检查分以100分制实施,公寓自律委检查和红色先锋服务团检查各占50分,若红色先锋服务团(或公寓自律委)没有评分,则公寓自律委(或楼栋管理员)评分以100分制为最终记录计入。
(具体内务卫生评分准则(100分制)详见附件1、2)。
Ⅱ、 日常抽查(加分制和扣分制相结合)
日常抽查为红色先锋服务团工作人员不定期的选择时间进入学生党员寝室,原则上按照以正负总分计分,实行加分制和扣分制相结合记录,每次抽查为优秀的寝室加0.5分,不合格的寝室扣0.5分。
二、党员表率带头评分细则(加分制)
基准分为100分,以加分制记录。加分项目分为获“流动红旗”寝室、文明寝室、公寓活动获奖、其他加分情况等四部分。
1、获“流动红旗”寝室:获得“流动红旗”等称号的寝室,寝室每次加0.5分。
2、文明寝室:获得分院级文明寝室,寝室每次加0.5分;获得学院级文明寝室,寝室每次加1分。
3、公寓活动获奖:分院级个人奖项设一、二、三等奖时,则一等奖加党员所在寝室1分、二等奖加党员所在寝室0.8分、三等奖加党员所在寝室0.5分;分院级个人奖项只设优秀奖和鼓励奖时,则优秀奖加党员所在寝室0.8分、鼓励奖加党员所在寝室0.5分;院级奖项2倍记分;校级奖项3倍记分;
4、其它个人奖项将依据相应通知说明进行加分;团队获奖按相同个人获奖级别减半加分。
三、等级评定总分计算说明
1、等级总分=日常检查得分 +日常抽查得分 + 党员表率带头评分
(1)内务卫生分为日常检查、日常抽查、等两项分数的总和;
(2)党员表率带头建设分为获“流动红旗”寝室、文明寝室、公寓活动获奖、其他加分情况等四项分数的总和。
2、等级评定标准及等级划分:
(1)以等级评定的总分为标准,优秀,良好比重各占党员寝室的前10%,20%,对于等级评定分低于70分的寝室视为不及格寝室;
(2)检查得分为80分以上(不含80分)为A等;检查得分为70分-80分(含70分)为B等;检查得分为60分-70分(含60分)为C等;检查得分为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D等。
管理分院红色先锋服务团
管理分院公寓自律委
二○一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