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t
管理分院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党建义工银行”服务货币认证兑换工作的通知
作者:红色先锋服务团 来源:红色先锋服务团 时间:2011-10-18 浏览:
团委学生会、红色先锋服务团、班级指导员团及各班级:
为了进一步激发各级党建、团学组织更好的开展义工(志愿者)服务,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激情,增强各学生组织的凝聚力,经分院研究决定,制定“党建义工银行”服务货币认证兑换制度。
一、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
根据校、院、分院团委学生会对全体学生会成员的考评,可进行兑换奖励义工货币:
1. 工作考核等级为“优秀”者可兑换奖励义工货币10H;
2. 工作考核等级为“良好”者可兑换奖励义工货币8H;
3. 工作考核等级为“及格”者可兑换奖励义工货币6H。
二、班级学生干部(班委、寝室长)
根据分院团委学生会对班级学生干部的考核及评选结果,可进行兑换奖励义工货币:
1. 班干部获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可兑换奖励义工货币5H;
2. 班干部获分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可兑换奖励义工货币4H;
3. 其他班干部(含寝室长)经考核为合格级以上等级可兑换奖励义工货币3 H。
三、班级指导员
根据每学期对导生的考评,可进行兑换奖励义工货币:
1. 优秀班级指导员可兑换奖励义工货币5 H;
2. 班级指导员经考核合格可兑换奖励义工货币3 H。
四、红色先锋服务团学生干部
根据红色先锋服务团对全体学生会成员的考评,可进行兑换奖励义工货币:
1. 工作考核等级为“优秀”者可兑换奖励义工货币10H;
2. 工作考核等级为“良好”者可兑换奖励义工货币8H;
3. 学生干部工作考核为“及格”者可兑换奖励义工货币6H。
五、集体荣誉
分院级、院级(含校级)的班级集体获奖,每位义工银行储户分别可兑换奖励义工货币3H、5H。(需填写《管理分院集体荣誉兑换义工货币申请汇总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六、其他说明
1. 以上各级学生组织的考评结果,必须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于规定时间内交至教学楼2-508办公室;
2. 以上各类学生干部所得义工货币可重复累加,但是每学期每名学生干部获得义工货币不得超过10 H;
3. 集体荣誉兑换所得义工货币可重复累加,但每人获得义工货币不得超过10H;
4. 符合货币兑换条件的义工储户须自行填写“货币兑换申请表”, 集体荣誉由每个班统一进行货币兑换申请并须附上申请名单及相关证明,各班团支书收齐后,于规定时间内上交至红色先锋服务团2-508办公室;
5. 申请时间:2011年10月19日-2011年10月21日17:00;
6. 联系人:邱益军(15068238066/628066),王益(15258095600/655600);
7. 最终解释权归红色先锋服务团义工银行所有。
管理分院红色先锋服务团
201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