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t
管理分院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公寓学生干部工作考核的通知
作者:管理分院公寓自律委 来源:管理分院公寓自律委 时间:2011-12-08 浏览:
各班级、各寝室:
为了提高我院公寓学生干部整体工作水平,加强公寓学生干部自身素质,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公寓学生干部学期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在职的管理分院公寓自律委成员及寝室长,担任以上职务不超过两个月的学生干部不参加考核,在公寓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同学(如在义工银行园区建设服务队服务10小时以上的同学等)。
二、考核内容
根据被考核者的职务职责,对其在德、能、勤、绩(工作成绩和学习成绩)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分为理论学习、工作态度、出勤情况、组织纪律、团结合作、履行职责能力、创新能力、工作质量、工作成绩、学习成绩等10项内容。
三、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将采用个人自评、班级考评、班主任评定、辅导员评定和公寓自律委评定审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20%,良好=30%,合格≥40%,不合格≤10%。
有下列情况考核结果不得为优秀:
1.本学期寝室因内务检查不合格被通报批评;
2.本学期寝室成员有违规违纪现象;
3.有其他须认定为不得优秀的情况者。
有下列情况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未按时完成各项指定任务;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的;
3.在考勤、考核中,弄虚作假者;
4.无故未及时上交相关考核材料;
5.有其他须认定为不合格的情况者。
四、考核程序
各公寓学生干部自行到分院网站(??????11年12月16日16:30前上交至2-40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于2011年12月16日20:30前发至594095436@qq.com, 公寓自律委根据自评、班级评分、班主任意见、辅导员意见及个人和寝室的综合表现,确定考核等级,并择时在分院网站上公布。
考核结果由自评分占10%、班级评分占20%、班主任评定等级占20%、辅导员评分占20%、公寓自律委评分占30%进行综合排序后,分别取相应比例确定最终评定等级,其中优秀等级计90分、良好等级计75分、合格等级计60分、不合格等级计0分。
五、考核结果
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评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公寓学生干部分别在其公寓品行分中加1分、0.5分、0.2分,考核等级不合格的公寓学生干部其公寓品行分将不加分。
如有疑问,请联系公寓自律委相关负责人:
胡同学:18757716881/656881,李同学:15258032627/642627。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公寓自律委
201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