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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管理分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分院  来源:管理分院 时间:2012-05-11 浏览:

各班级团支部、各同学:
        今年我分院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将采取项目化管理机制,对参加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团队进行统一立项,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实践项目要求:
        1、实践主题突出,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深刻的现实意义,紧紧纪念建团90周年,精品启蒙教育、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关注弱势群体、关注民生、讲文明树新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深化实践主题,使实践项目通过进企业、进社区(农村)、进校园的方式,结合社会热点和我院品牌活动建设进行开展;
        2、实践活动形式新颖,视角独特,贴近大学生实际,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学生参与积极性高。实践内容要体现与专业学习相结合的特点,服务学生就业创业;
        3、实践活动能切实服务社会所需,深入社会基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实践团队名称鲜明,计划周详,分工明确,方案合理,并具有明显的团队特色;
        5、实践活动注重双赢,既充分发挥学生特长,服务社会,又让学生在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得到锻炼;
        6、实践管理及安全预案要全面、细致。在实践项目申报计划中,必须要详细的实践时间和活动安排,要全面有效和可操作的实践安全预案,重视并做好实践安全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项目申报内容:
        (一)重点项目申报
        项目内容需立足学院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争取与学校“十二五”发展建设相结合,与“三生融合,幸福温州”相结合,与学生专业学习相结合,与精品启蒙教育相结合,与服务地方相结合。实践活动项目需充分体现特色性、整合性和长效性,并以项目化的管理规划模式运做,形成具有规模效应和影响力的实践成果。
        入选院级重点项目后需要保证1—3年的持续实践活动的承诺,以便能形成具体有效的实践成果,如撰写持续的动态调研报告、建立长期合作的实践基地、形成一定的社会反响等。
        (二)重点团队
        校(院)级重点团队由在校学生围绕今年实践主题,结合自身特色,以团队或个人名义进行申报。方案内容结合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校“十二五”规划、建设“三生融合•幸福温州”、保护母亲河、关注民生等主题开展有效的实践活动。要求主题健康突出,导向正确,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深刻的现实意义;要求内容详实,突出服务社会,有利于大学生成长成才;要求形式新颖,视角独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成效注重双赢,既充分发挥学生特长,服务社会,又让学生在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得到锻炼。
        (三)一般团队申报
        积极鼓励学生党支部、班级团支部、学生社团、创业园的优秀创业团队等组织自由组队、自主申报。
        三、组织实施
        (一)团委根据实践队立项及组队情况给予1000—2500元不等的实践经费;
        (二)实践学生(含个人实践的学生)要求
        1、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态度认真,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周;
        2、遵纪守法,文明实践,确保自身安全;
        3、于开学第一周内将暑期社会实践总结报告和实践成果上交至指导师处;
        4、11级全体本专科学生必须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不合格者,必须重修。重修时间定于今年寒假,若重修仍不合格,必须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寒假前进行,并经考核合格,才能获取学分1分,否则不予毕业;
        四、成绩考核和评奖评优学生成绩考核在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进行。指导师将根据学生表现和实践成果评定学生社会实践成绩(考核成绩共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队长统计好后将成绩表的文本版一式两份交至2-513办公室,电子表发送至496098144@qq.com(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 所有申报项目均须填写《2012年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并附详细的实践计划方案或策划书。请各队队长于5月 23日晚上18:00之前上交至2-513办公室(文本版材料一式两份)。
        如有疑问请联系:吴同学18267723050/563050。
        附件:
       2012年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














共青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