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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天翼”杯温州市第四届创意营销大赛半决赛之商业实战晋级名单的通知

作者:管理分院  来源:管理分院 时间:2013-05-23 浏览:

各位选手:
       在经历了为期两周紧张、激烈的两轮商业实战之后,“天翼”杯温州市第四届创意营销大赛半决赛终于成功落下了帷幕。在半决赛中,来自二十支团队的一百名选手不畏酷暑、不惧艰辛,充分展示了当代大学生的创意思维与营销风采。在经历了枪鸣瓯海、五马之争,这两个环节之后,选手们的销售总额达到了84579元,总利润高达26362.6元,这些利润将全部通过温州大学烛光志愿者服务中心与温州市慈善总会义工分会,捐赠给需要帮助的孤寡老人或支援雅安灾区。
       半决赛环节的评分细则如下:
一、 商业实战最终排名评估体系
       半决赛最终名次:枪鸣瓯海最终结果*40%+五马之争最终结果*60%=最终结果
二、 第一环节枪鸣瓯海环节细则
       1.第一环节枪鸣瓯海评分细则
       a.枪鸣瓯海最终结果=枪鸣瓯海环节净销售利润排名*80%+枪鸣瓯海环节销售总额排名*20%
       b.枪鸣瓯海销售利润排名=指定电信产品销售利润排名*25%+指定鹿城农村合作银行洪殿支行产品销售利润*15%+指定克丽缇娜产品销售利润排名*5%+指定人寿保险产品销售利润排名*5%+选手自由产品销售利润排名*50%
       c.枪鸣瓯海销售总额排名=指定电信产品销售总额排名*25%+指定鹿城农村合作银行洪殿支行产品销售总额*15%+指定克丽缇娜产品销售总额排名*5%+指定人寿保险产品销售总额排名*5%+选手自由产品销售总额排名*50%
       d.指标要求
              指定电信产品销售指标数量为2件,低于指标数量一件在最终结果数值上叠加1.0。超出指标按照常规方式计分。
              指定指定鹿城农村合作银行洪殿支行产品销售指标数量为5件,低于指标数量一件在最终结果数值上叠加0.5。超出指标按照常规方式计分。
              指定克丽缇娜产品销售指标数量为2件,低于指标数量一件在最终结果数值上叠加1.0。超出指标按照常规方式计分。
              指定人寿保险产品销售指标数量5件,低于指标数量一件在最终结果数值上叠加0.5。超出指标按照常规方式计分。

三、 第二环节五马之争环节细则
       1.第二环节五马之争评分细则
       a.五马之争最终结果=五马之争环节净销售利润排名*80%+五马之争环节销售总额排名*20%
       b.附加指标
              指定电信产品销售出1件,在最终结果数值上递减0.5。
              指定指定鹿城农村合作银行洪殿支行产品销售出5件,在最终结果数值上递减0.25。
              指定克丽缇娜产品销售出1件,在最终结果数值上递减0.5。
              指定人寿保险产品销售出1件,在最终结果数值上递减0.25。
若最终排名有重合优先考虑利润排名,其次按销售额排名。

       在经历了半决赛的商业实战较量之后,共有八支团队成功晋级此次创意营销大赛总决赛之舞台大对决。现将各团队成绩公布如下:
附件:成绩名单
本次评估,完全参考创意营销评审委员所编制的《第四届创意营销选手评估体系》,坚持评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恭喜各位成功晋级的选手,期待大家在总决赛中的精彩表现!
温州市创意营销组委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