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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公益创业之“我淘我快乐,公益共传递”跳蚤市场活动的通知

作者:管理分院  来源:管理分院 时间:2013-05-29 浏览:

全院师生:
       为了让同学买到物美价廉的物品,让资源在流动中得到合理配置,增强学生勤俭节约的意识,提高学生自主创业的能力,深化学生对和谐校园,节约意识的认同,在校园中建设一个以低价物品为主的学生交流平台。为此将举办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公益创业之“我淘我快乐,公益共传递”之跳蚤市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截止至6月3日(周五)12:00
       报名方式:各同学或团队可自行下载附件1《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公益创业之跳蚤市场摊位申请表》,由各分院办公室统一收集整理后,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交至教学区2号楼513办公室处。
二、活动对象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全体师生
三、活动时间
       2013年6月5日(周三)12:00-17:00
四、活动地点
       F区1号楼食堂门口(后勤服务大厅旁)
五、活动相关事项
       1.物品出售的五种形式
① 学生代售:希望通过组委会代售的同学需填写代售物品清单,并标定代售最低价位,组委会根据上交物品的属性、新旧程度对物品的最低标价做出合理调整。【如果交易成功,组委会将收取销售额的10%作为手续费,该费用将捐赠于爱心专列号的微基金】
② 学生自售:同学提前递交摊位申请表,在活动开展的当天自行将物品带到活动现场,在组委会指定的区域进行销售。【摊位费收取标准:大摊位20元/个。小摊位10元/个】
③ 以物换物:在组委会指定区域内进行以物换物活动,活动秉承双方自愿为原则,达成交易。
④ 爱心义卖:对于部分希望捐赠物品的同学,组委会将布置义卖区,该区域内全部交易额及未出售的物品将全部捐赠于爱心专列号的微基金
⑤ 日常经营:组委会将在F区设立独立办公室,以提供格子铺让学生进行日常的二手物品交易活动,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2:00—13:00。具体地点将另行通知。详情见附件2
       2.活动秉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原则。
       3.各摊主需进行活动后的所属场地清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胡同学(18757716881/656881)冯同学(18767708528/631528)
主办: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学生会
协办: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金融分院学生会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国际贸易分院学生会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分院学生会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信息工程分院学生会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外国语分院学生会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艺术与设计分院学生会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公益创业之跳蚤市场摊位申请表
附件2: F区日常经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