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t
管理分院义工服务时间兑换制度(暂行)
作者:管理分院 来源: 时间:2013-09-29 浏览:
为了加强我分院学生管理,进一步促进学生人格塑造,充分发挥学生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学生义务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学生 “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意识,培养学生服务师生、服务学校、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促进我分院学生工作的发展,整合分院学生义务服务活动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对象
管理分院全体在校学生
二、义工服务时间
义工服务时间是指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等人员参与义工服务活动的时间。通过义工银行将服务时间储存起来,登记在册,以货币形式存、取。
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义工服务活动,须参加不少于50个小时的义工服务,义工服务的完成情况将作为预备党员转正的必备指标,未完成者,将不能如期转正。
预备期间参加的50小时义工服务时间,其中60%的时间须通过参加红色先锋服务团活动获得;其余40%可通过参加红色先锋服务团发起的义工活动或烛光志愿者活动以及其他有效方式兑换义工服务时间获得。
2.入党积极分子在培养考察期间,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义工服务活动,须参加不少于50个小时的义工服务,义工服务的完成情况将作为党员发展的必备指标,未完成者,将不予以党员发展。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间参加的50小时义工服务时间,其中60%的时间须通过参加红色先锋服务团活动获得;其余40%可通过参加红色先锋服务团发起的义工活动或烛光志愿者活动以及其他有效方式兑换义工服务时间获得。
3.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在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前,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义工服务活动,须参加不少于20个小时的义工服务,义工服务的完成情况将作为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必备指标,未完成者,将不予以发展。
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在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前参加的20小时义工服务时间,其中60%的时间须通过参加红色先锋服务团活动获得;其余40%可通过参加红色先锋服务团发起的义工活动或烛光志愿者活动以及其他有效方式兑换义工服务时间获得。
三、烛光青年志愿者服务时间(必修素拓学分申请)
1.烛光志愿者服务社志愿者服务时间满40小时,可申请一个素拓学分,期中50%必须通过管理分院烛光志愿者服务中心获得所获得,其余50%可通过参加由烛光志愿者认证的红色先锋服务团义工服务活动兑换获得。
2.具体素拓学分申请各项内容及条件如下:
专业奖励学分项目:
(1)参加省级(含省级)以上各类专业与技能竞赛,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者可分别申请奖励8、6、4学分;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者可分别申请奖励4、3、2学分。团体参赛的,每位成员可申请获得学分减半;参赛人员完成集训并代表学院参赛未获上述奖项者可申请奖励0.5学分。
(2)科技制作、发明创作获得国家专利者,可申请奖励8学分。
(3)获校(院)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学生学术科研课题立项、创业计划项目立项的经申请认定并与专业相关的可获得0.5学分,通过鉴定、结题者可申请获得2学分。
(4)在国家一级、二级、三级刊物上独立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作品,可申请奖励6、4、2学分。
(5)创业项目:经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专家委员会认定的创业项目,根据所取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可申请奖励0—15学分。
素质拓展学分项目:
(1)获校(院)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学生学术科研课题立项、创业计划项目立项的经申请认定(与专业不相关)的可获得0.5学分,通过鉴定、结题者可申请获得2学分。
(2)主持负责经学院团委认定的全市、全校(院)重大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可申请获得2、1学分;主要组织者可申请获得1、0.5学分。
(3)学生参加文体类、艺术类、表达类等在国家、省、市比赛或评比中获奖的,分别可申请获得4、3、2学分。其中集体项目,每位成员可申请学分减半。
(4)参加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被评为省、市级先进个人的学生可分别申请获得2、1学分。
(5)学生在某方面有特长,经专业教师推荐,素质拓展专家委员会认为已达到一定水平的,经审定可申请获得1—3学分。原则上以相应的专长等级证书为准。
(6)非英语专业专科生取得CET—4级、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取得CET—6级证书,英语专业学生取得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可申请获得2学分,非英语专业专科学生取得CET—6级、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取得专业英语等级证书,可申请获得3学分。
(7)非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取得计算机能力三级(含三级)以上证书、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取得计算机能力四级(含四级)以上证书可申请获得2个学分,取得高级、中级、初级程序员证书的分别可申请获得6、4、2个学分。
(8)学生取得其它由政府职能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经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专家委员会认定,可给予学分的,或获得1—2个学分。
(9)学生注册志愿者,参加经院团委审定的志愿者活动服务满40小时以上的,可申请获得1个学分。
(10)学生参加经院团委核定的各类讲座,并在听取讲座后书写不少于800字的感想,满8次可申请获得1个学分。
(11)学生到各分院素质拓展中心填写并领取读书卡,借阅后书写不少于800字的读书笔记的,满8次可申请获得1个学分。
(12)学生参加“活力城市”素质拓展训练营课程,经考核合格可申请获得1-2个学分。
(13)学生被学院大学生艺术团录用,坚持训练1年并考核合格的,可申请获得2个学分。
(14)参加学校(学院)体育运动团体,坚持训练1年并考核合格的,可申请获得2个学分。
(15)学生经学院聘任担任班级助理,经考核合格,每1学期可申请获得1个学分,该项目申请学分数不超过3个学分。
四、义工服务时间与烛光志愿者服务时间认证兑换流程
1.在活动开展前2-3个工作日,烛光服务社活动负责人需填写《管理分院义工服务时间兑换申请表》,并交至红色先锋服务团义工银行业务部,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由管理分院红色先锋服务团主席团进行审核;
3.烛光服务社举办活动时,需义工银行业务部到场监督;
4.活动举办完毕后,烛光服务社将《义工服务时间兑换认证表》、活动照片及活动通讯稿交至红色先锋服务团义工银行业务部;
5.由义工银行认证部在活动开展后第二周的周三进行义工服务时间认证;
五、其他
1.此制度只用于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团委学生会烛光服务社与红色先锋服务团之间的志愿者服务时间与义工服务时间的兑换。
2.最终解释权归红色先锋服务团与烛光服务社共同所有。
3.自2013年10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附件:1、管理分院义工服务时间兑换申请表
管理分院红色先锋服务团
管理分院团委烛光服务社
201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