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t
关于组织“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作者:管理分院 来源: 时间:2013-10-16 浏览:
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关于组织浙江省“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浙学助〔2013〕17号)精神,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加强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学校决定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活动主题
本次征文活动的口号是“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主题是“助学·筑梦·铸人”。
二、征文截止时间
本次征文活动的截止时间为10月22日。
三、参加对象
全校受助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下简称“受助生”);受助生的同学和学校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
四、征文要求
1.受助生可以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受助生的同学和学校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可以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撰写相应征文。
2.题目不限,体裁为记叙文,一般每篇集中讲述一位受助生的故事。无论征文核心人物是作者本人还是他人,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提倡短小精悍,文风平实,字数不超过2000字。
3.在校受助生必须学习刻苦,生活俭朴,积极参与各种有益活动,形象良好;已毕业的助学贷款受助生必须能够按时归还助学贷款,工作业绩突出。
4.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五、活动实施
1.各分院认真组织开展征文活动,《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2013年度“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稿,同时,积极以“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为主题发布新浪微博,并@三位好友及校媒网官微。
2.受助生于10月22日前统一将参赛者的“分院+作者姓名”征文文件夹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150253627,电子邮件主题为“@qq.com助学征文”名称。
3.10月底前,温大学生处组织人员进行评选。评选出一等奖(奖金300元)、二等奖(奖金200元)、三等奖 (奖金100元)若干篇。
4.10月30日,学校选送优秀征文参加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的“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
